第七章 时机与春社(2 / 3)
此事就该这么办。”几人纷纷说道。 ****** 二月的天气已经暖和不少。 社祭,自殷土周社发展而来。在周朝那会,上升为国家祭典,非常重要。 内祀祭祖,外祀祭土。土即后土,是一个抽象的神,后来上层精英们自己诠释,用天圆地方的学说,将祭祀发展为圆丘祭天,方丘祭地,并作为国家祭典固定下来。 但就民间老百姓而言,他们不祭那么深奥的东西,他们祭“土地神”,因为祂有禳灾并保佑丰收的“伟大神力”。 到了本朝,国家祭祀国家之社,州县祭祀州县之社,民间祭祀民间之社。嗯,国家祭社非常庄严,州县祭社相对庄严,民间祭社非常——娱乐化。 在这一天,女人们回娘家省亲,男人们斗酒、击鼓,更有那载歌载舞的,总之非常欢乐。 唐宋的社日基本一脉相承,大同小异。宋时有诗“社日儿童喜欲狂”、“轻薄行歌过,癫狂社呈舞”、“春谬酒共饮,野老暮相夸”,说的便是这一天的盛景。 到了明代,因为蒙古统治一个世纪的原因,村社共同体瓦解,社日节不再重要,遗留下来的也就只有社火、社戏这些东西了。 今天是春社节,天还没亮的时候,整个夏州就隐隐处于一种躁动的状态。 黄滔作为幕府推官,身份崇高,因为在城外置了一座宅子,因此便被附近的村民请为社正,主持祭祀仪式。 村东头的社树下,早就摆好了社神和祭品:牲血、半体牲、稻梁、枣栗、酒。 小孩们跑来跑去,不时围到正在烹饪牺牲的范延伯身旁,深深地嗅着香气。 “你们这些顽童,别把东西打翻了。”范延伯起身欲赶,孩童们惊呼着四散逃走。 “村里竟有这么多党项人?”黄滔看着正在入席的一些髡发男女老少,奇道。 “大帅编户齐民,这些应是从山上下来的,在本村开荒种地。”范延伯回道:“其实已经有些人主动蓄发了,只不过还没长出来罢了。都是村社的社员,本次村祭,也纳了份子的。” 黄滔点了点头。 大帅经常讲的一个词“同化”,他耳朵都快听出老茧了。其实这事,说简单简单,说难也难。同化的精髓,在于让他们融入到新的集体当中,并作为其中的一分子,参与各种活动。村社祭祀,就是其中的一种。 当然如果你不融入大集体,抱团组织另一种活动,自己封闭起来自己玩,那样同化起来就很困难了。 夏州基本不存在这种情况,同化几乎就是半强制性的,只不过因为手段相对柔和罢了。不像吐蕃人那样强制你辫发易服,往脸上涂颜料,讲吐蕃语,就是凭借文化的多样性、包容性、趣味性,无孔不入,随风潜入夜般的方式,不知不觉把你同化了。 也许在你不经意间,就已经蓄起了头发,穿起了唐服,讲起了官话。 也许猛然间有一天,党项父母发现自己的孩子与汉人的孩子一点差别都没有,一同玩闹,一同种地,一同服徭役,一同参加祭祀活动,一同上阵打仗,一切自然而然。 两三代人之后,安能分辨谁是汉人,谁是党项人? 当然,影响是相互的。只不过党项人的文明水平实在低下,他们无法像远道而来的安息胡人那样,能给大唐留下自己的印记。他们能反过来影响汉人的,估计也就只有奶制品了,但如果将时间维度放大到数百年、上千年,后世人只会认为这是不同的地域差别造成了不同地区汉人的文化差异,而不会认为这是党项人的功劳,说起来也挺可悲的。 入席、祭社、祭稷、分胙(社肉)等一整套程序完成之后,社日祭祀的气氛陡然一变,开始变得狂欢起来。 酒菜果珍一道道被端了上来,人们大吃大喝。这一天,没有上下尊卑,不需要遵守礼仪,可以大声喧哗,兴之所起,还可以跳舞、击鼓、唱歌,总之娱乐性十足。 黄滔喝了不少社酒,脸色涨红,突然间想赋诗一首,但不知怎地,又突然想起了河陇之地的天宝遗民,他们应是没法享受社日佳节了。 不过苦日子应不会持续太久了。大帅即将西征,浩浩荡荡的五万大军,足可将吐蕃人的任何抵抗碾碎。 国朝的读书人,总有那么点边塞情怀的,有关河湟之地的诗,估计得写了数千首,能被人传唱的,不下六百首。黄滔突然间也想跟随大军西征兰州,去那陷蕃故土看看了,只可惜大帅没点他的名。 不过作为幕府推官,掌法纪,理论上来说他也可以随军。不如,给大帅投卷? “斜日下孤城,长吟出点兵……”黄滔皱着眉头想了两句,决定回家再琢磨琢磨,定要写出一首满意的诗,大帅应能欣赏的——吧。 光启三年二月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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