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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民气(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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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州回乐县码头之外,驼马云集,人头攒动。

会州人、庆州人、盐州人、凉州人、兰州人,全在往这边汇集。

最先抵达的是从会宁关乘漕船而下会州土团兵。

他们负责押运粮草、粟麦至灵州,与赶至此地的阴山行营供军副使朱亮完成交割。

不过还不能走。

物资固然可以顺大河而下,不需要大队民夫千里转运,但前线还是需要人卸货、搬运的。这些人最好是各州、县的土团乡夫,而不是普通百姓。

王全靠坐在一个枯树上,喘着粗气。

在会州乡里还大大小小是个人物,可一到灵州,连个屁都不算。

经略军一个小小的队正,都敢对他们这些土团兵呼来喝去,让王全一肚子老气。

王郊在一旁仔细校准着步弓。

曾经的青涩少年,已经成长为名动乡里的豪勇之士。走马驰射,十中四五,步战投矛,精准无比,配合他颇具火候的刀术,与新泉军中的积年老卒比起来,也不稍逊,甚至尤有过之。

王家在会州乡里有一顷地,王全也先后得了不少赏赐,家中可谓富足。但为了给这个便宜儿子锤炼武艺,这些年不知道花了多少代价了。

养一个武人,是真的不容易。

这可不是从地里拉过去,发根长枪,粗粗训练几个月的低劣军士。而是真真正正从小锤炼武技,会骑马射箭,会近战搏杀,经验丰富的厮杀汉。

若放到古时候,估计队头都可当得。

不过古时候的胡人也远没有现在这么强,至少装备和见识就差远了。不养这样的武人,也对付不了数百年来日益变强的胡人。

“大郎,跟你说的都记住了吗?”王全休息了一会,取出胡饼,一边在火上烤着,一边问道。

“阿爷放心,也不是第一次上战阵了。”王郊放下步弓,回道。

“你就那么想上战阵?”王全气笑了,道:“经略军都没机会上战阵,还能轮到你?就算你想,大帅也不敢用咱们土团乡夫啊。贼军射几轮箭,多半就有人慌了。贼军马队再一冲,保管有人调头就跑。”

王郊有些茫然。

上阵厮杀,他确实经历过,还不止一次,但都是与吐蕃人之间的小规模厮杀。阿爷是经历过大场面的,数万人集结于疆场,左不闻右,右不闻左,前阵不知后阵,后阵看不到前阵。战场上一点风言风语,都能让极为紧张的人精神崩溃。

确实得用老手才行。新丁,太容易自己吓自己了。

驿道上又路过一支运输队伍。看七应该是南边丰安县的,运了不少粮豆。

船只居然都不够用了!

一艘漕船,可运1500斛粮食,日日发运粮豆、草料、帐篷、雨布、绳索、木料、石炭、器械、被服等各种物资。几近三百艘船,如果光运粮食的话,一次可运45万斛,够十万步兵五个月的粮食消耗。

但军中还有大量役畜、骑乘用马、战马,这些牲畜的胃口是十分惊人的,至少是人的三倍。战时了,不能光吃草,得喂杂粮。以飞熊军为例,总共六千战兵、七千辅兵、两万匹马,一个月就要消耗1.2万斛米面、5.4万斛豆子外加五万束以上的高营养牧草。

有爱惜战马的士卒,还自己带了一些马儿平时喜欢吃的东西,比如芜菁、果子等等,交给相熟的辅兵,让他们夜间帮忙喂养下,让自己的爱马能更膘肥体壮——若不是鸡子不适合长途转运,估计这玩意也有人带。

军士们不穷,也舍得在战具、马匹上下血本。军中发的制式器械,有人觉得不趁手,干脆自己去找铁匠做一把,战马也是“战具”的一种,且更加娇贵,自然要好生照料。

飞熊军绝大部分的后勤运输量,都是为马准备的。

若换大车来运,一车运25斛,百日往返,一趟要运至少四个月的粮草,那就要征集一万多辆马车,动员两万以上的夫子。这仅仅是为六千骑兵服务,若是六万骑兵,那全灵州的壮丁、健妇都得上阵,就是传说中的“大发民户”,农事必然要被耽误。

打一次,不管输赢,都元气大伤。

当然这也和飞熊军标准高有关。

高速机动部队,有备用马,豹骑都甚至是一人三马。关东诸侯,做不到这个地步。朱全忠的骑兵,平时自己牵着马步行。他们只有战马,没有驮马,也没有代步的骑乘马,成本就会低很多。但相应的,机动力下降了。

没有机动力的骑兵,那也就只能找机会冲冲步兵,作用不大。邵大帅早年的骑兵就是这种,但他现在腻了,专门设了突骑、背嵬、银枪三都用于数百里奔袭敌后的“离合之兵”,为此不惜血本。

这种兵,破坏力大,对名声也有所妨碍。毕竟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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