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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好歹是个女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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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妃的千秋宴,就这样‘平平安安’过去。

温宛暂闲下来方才想起那个还在羽林营忆苦思甜的祖父,于是第二日大清早便提着一筐咸鸭蛋跟府上两坛竹叶青过去慰问。

温御看到自家孙女当然高兴,高兴之余就不让温宛走了,说什么都要温宛吃完午饭再走。

午饭吃完之后,温御还想再留温宛吃晚饭,明天早上的早饭,甚至已经跟郑钧提出,在军营里腾出一个帐篷。

听到这个建议之后温宛吓的直接尿遁,虽然粗俗但有效果。

这会儿坐在马车里,温宛皱眉看向紫玉,“你说祖父怎么想的,我好歹也是个女的吧,祖父让我住在军营?”

紫玉也很奇怪,“老侯爷一向最疼大姑娘,怎么舍得大姑娘在军营里受苦?”

二女百思不解干脆放弃,逃都逃出来了,还费那个心思干嘛。

马车徐徐缓缓,入了西市。

大周朝坊市分离,坊为住宅,市为东西两市。

东市靠近皇宫,是以围绕在东市附近的皆是豪宅大院,在东市多见珍宝古玩这些奢侈之物,出入者亦多是权臣显贵。

与东市相比,西市商贾云集,邸店林立。

西市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东西交错,一条条笔直道路将西市分割成无数大大小小的集肆,集肆之间自然就是数不胜数的店家商铺。

温宛此行目的十分明确,靠近平雍坊的一处集肆。

那处集肆以卖活物为主,猫狗最为常见,龟鸟鱼猴亦不在少数,像是更为高贵一点的鹤跟梅花鹿则要到东市寻购。

昨日千秋宴,如果不是看到萧臣,又代表姑姑奉贺礼,温宛便会主动靠向平宣侯府的颖沫郡主,热络一下也好。

作为平宣侯戚肃的长女,戚沫曦也就是颖沫郡主是绝对的将才,一身武艺,威风凛凛。

上一世横水之战,戚肃被敌军困在龙潭谷,几次突围都以失败告终。

眼见戚肃与麾下三万军卒就要忠烈殉国,戚沫曦率三千精锐力破敌军盘龙阵。

一战成名!

上辈子温宛曾听苏玄璟念叨过,自戚沫曦入朝为官后很是嚣张,若非羽诺郡主从中斡旋,戚沫曦怕是把整个朝廷都得罪光了。

羽诺郡主沈宁则与戚沫曦刚好相反,上辈子在礼部任职,是实实在在的才女,城府跟智谋都在上乘。

她二人一向要好,也因此一并获罪。

御南侯府出事之前,温宛曾听银蝶提过一句,说是姐妹做成她们那样,也算有始有终。

想来,是遭了不测。

可即便是这样,温宛还是羡慕她们。

反观自己,上辈子除了苏玄璟,她没有别人了。

“原来是官家小姐!官家小姐怎么了?我一本本分分的老实人在这儿卖狗,一没犯法二没打劫,官家能把我怎样!”

温宛带着紫玉下车时,刚好看到集肆尽头围着一群人,隐约听到里面有人在吵。

“大婶,前面什么情况?”温宛走到一个卖肉摊的摊主旁边,低声问道。

“还不是那个卖狗的李老二,又讹上一份儿,见人家姑娘出手阔绰,就逼着人家高价把狗买了。”

“哦。”温宛颌首,视线瞥过去,“非得买?”

“不买就杀!你说缺不缺德!人家姑娘看中那条狗,能让他杀了?”

“那姑娘是谁?”

“没听太清,好像是平什么王府的……”

温宛微震,她来平雍坊,奔的就是戚沫曦。

戚沫曦爱狗,但平日里又不会到东市去买那些贵犬,温宛不知道原因,想来多半是出于同情。

她这会儿来也是想碰碰运气,若能与戚沫曦结识,自是好事。

“大婶,我打听一下,那李老二是什么人?”

这一次,搭话的大婶没开口,扭头举刀将案板上的猪肉剁成小块。

温宛转身从紫玉那儿拿过一个银锭子,搁到案板上,“那李老二是什么人?”

那大婶拿了钱,咧嘴道,“李老二是这一片儿有名的混子,平日就好个撵狗逗鸟不务正业,前段时间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一堆土狗,多半是偷的,刚刚那姑娘看中一条,李老二原是要三钱银子,姑娘二话没说就要给,李老二临时改口说要五钱,姑娘也没吭声,现在扯来扯去要到五两银子,那狗哪值五两!”

“李老二不养狗?”

“他能养狗?他能把自己养活都是奇迹!姑娘看到那笼子里的狗没有,好几天了都没人买,要是再卖不出去多半今晚就得被宰一只让李老二给炖吃下酒!”大婶剁了一整块肉交给温宛。

温宛没接,“剁碎了。”

见温宛递过来赏钱,大婶哪敢怠慢,叮咣几下将剁碎的猪肉装到袋子里,“姑娘您这剁碎了是要回去包馅儿?”

“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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