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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一杆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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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音乐人、一个歌手来说,毫无疑问,声音很重要。听歌听歌,听的是歌,即便是在偶像时代到来之后,纯粹的实力派也依然占据了乐坛的主流。简单说,有了良好的外形条件固然可以加分,没有也一样可以红。
但是,如果没有了好的嗓音条件,那对不起,你混不下去。
可是话又说回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甚至是厉害的音乐人和歌手,真的没有动听的嗓音,也不是完全不行,因为歌曲这个东西、音乐这个东西,归根到底它要传递给听者的,是感情。
所以,别看某些人只有一把破锣嗓子,但真的唱起歌来,未必不好听,指不定一首歌唱完能让你听得泪流满面。
而反过来说,别看某些人嗓音条件得天独厚,但蹉跎多年,他红不了!
究其根本,就在感情。
有了感情,歌声才有味道,有了感情,歌曲才会拥有打动人心的力量。
所以,对于一个成功的歌者来说,敏锐的音乐感觉与细腻的感情把握,这两点缺一不可。
现在的廖辽,当然还不算成功,但毫无疑问,能够在只发行了一首单曲之后,就被公司选中,成为下一步重点培养的目标,她显然已经具备了这两点。
简而言之,她是一个音乐敏感者。
而所谓的音乐敏感者……好的歌,当然是让每一个普通人都能够为其打动、都能够感觉到音乐中情感的歌,但同样的一首歌听在一个音乐敏感者的耳中,却能够第一时间感触到那种心灵的共振。
当廖辽戴上耳机、按下播放键,她当然是带着些许无奈、些许好笑,以及些许无所谓的。
本来嘛,这种事情想都不用想,就知道结果了:她自己就是十一岁学钢琴,十三岁摸吉他,十六岁就开始自己尝试作词作曲,也是很早就有所谓“音乐才女”的称号的。但是,都不需要太远,哪怕只是站在现在的角度回头看,自己在十六七岁、十七八岁那些年,以及大学毕业之前写的那些歌,有多少是成熟的创作呢?当时以为实在是棒极了的作品,现在来看,还不是幼稚的很?
在音乐上,她可从来都是一个很骄傲、甚至是有些自大的人!而即便是骄傲自大如她,对自己早些年的作品都觉得实在是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
那么,对于一个十七岁的高中生的作品,她又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期待?
甚至于在她想来,与其期待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能写出什么成熟的作品,还不如去幻想一下顾玉龙会突然说:喂,廖辽啊,我很喜欢你的嗓音,我给你写首歌吧!
是的,成熟……在她看来,这个磁带里的十七岁男孩的作品,不需要惊艳,哪怕只是稍微的成熟一些,就已经很难得了。
毕竟,他才十七岁。
然而,当她按下播放键,她听到一个细腻而沉静的声音伴在清脆的吉他声里缓缓地唱:“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路太长,追不回原谅……”
突然,她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
录音机就是普通的录音机,哪怕是记者采访专用的所谓高档货,但其实,它还是普通的录音机,所以,这录音质量实在谈不上好,所幸的是,只是录音质量不太好而已,除了录音机运转所带来的那种沙沙的杂音,并无其它异响来打乱这种平静而忧伤的旋律。
于是,她微微张着嘴,眼睛也瞪大了一些,听着录音机里那个声音继续唱:“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想遗忘,又忍不住回想,像流亡,一路跌跌撞撞,你的捆绑,无法释放……”
足足一分多钟,她一动不动。【爱去小说网www.aiquxs.com】
齐洁脸上带笑,一边慢慢地吃着小笼包、喝着烫热的豆浆,一边看着她。
那眼神里……微微有点小得意。
而黄文娟,则是自从廖辽突然停下筷子之后就也愣在那里。但偏偏,她根本就听不到任何声音,也无从知道录音机里正在播放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只是看着廖辽那副吃惊到震撼的表情,有些茫然无措。
“齐姐,她……没事儿吧?”她小声地问。
齐洁摇摇头,招呼她,“吃饭!你别光看着呀,吃!”
一分多钟之后,廖辽突然回神,然后,她啪的一声放下筷子,伸手按下倒带键。
黄文娟正想伸手夹油条,被她给吓了一跳,抬头看着她,却见她的眼睛虽然茫然无焦点,却出奇的亮晶晶的,一副马上要欣喜若狂的模样。
啪,她按下停止键,然后再按播放键。
但是不行,还不到地方,于是再倒带,这一次好了,吉他声刚起来。
廖辽微微地抿起嘴唇儿,眼睛里闪烁着饕餮的光。
还是那把吉他,还是那个声音,那似乎天然就带着一种忧伤的质感的声音,平静地开唱: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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