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我要做的事(1 / 3)
别人不知道电脑和互联网的威力,即便是国内国外那些现在已经在接触、甚至大量使用电脑和互联网的人,估计对这件新鲜事物在未来的发展潜力,也顶天了就是有个大概的良性预估,但李谦对此却是心知肚明的。 那么,明知道在未来发展起来的互联网的冲击之下,唱片业即将一蹶不振,而在此之前,唱片业的黄金发展期,也就仅仅只剩下八到十年了,还有必要费尽千辛万苦的去组建自己的唱片发行网络吗? 在李谦看来,如果能建成,那固然好,哪怕赶在互联网盗版大潮到来之前最后多挣几笔,也肯定是收获很大,但问题是,发行网络这个东西,又岂是那么容易说建就建起来的? 制作、生产、发行,就像是一个永远不变的三角形,三足俱全,自然稳定。 但为什么国内那么多唱片公司,拥有独立发行能力的,顶天了也就是十家左右?而拥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就更是只有四五家而已? 生产还好说。暂时来说,目前国内的绝大部分唱片公司都没有自己的生产线,而且事实上,专业级的CD生产线和磁带生产线,也不是中小唱片公司能玩得动的,所以,尽管拥有自己的生产系统,对于一家唱片公司的长远发展来说,肯定是重要之极,但毕竟即便是交由别的公司代工,生产这一块儿实际需要的成本,其实并不算太高。 尤其是CD,据说为了推广CD的技术和标准,目前国内拥有CD灌制能力的索尼等几家公司的生产线,都是在保本运行,生产所需要的花费,甚至都不比磁带高多少。 所以,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小唱片公司来说,其实最容易受制于人的,也是中小唱片公司要想发展壮大的最大的天花板。就是这个宣发能力。 发行能力,对于一家从事文化艺术类产品生产的公司来说,其重要性,真的是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甚至于可以说。发行能力,是生命线。 在曾经的那个时空,顶级大导演、制片人斯皮尔伯格,顶级电影制片人和动画电影制片人卡森伯格,以及顶级的音乐人、制片人大卫格芬。这三个人曾经联合组建了梦工厂电影公司,以三位创立人的实力和人脉,可以说,不管是真人电影还是动画电影,他们已经可以在电影制作方面不依赖任何人,就把影片质量做到顶级,而且事实上来说,在梦工厂存在的那些年里,这家公司的出品也的确是以高质量而著称。 但是,这样一家梦想着成为好莱坞第七大电影制片商的公司。最终存在了不过十来年,就在好莱坞六大制片公司的围剿之下,折戟沉沙了。 他们出品的电影质量普遍很高,甚至于票房也普遍很好,但他们,就是倒闭了。 因为自始至终,他们都没能建立起自己的发行渠道。 发行渠道受制于人,那么影片的票房再好,真正的利润大头还是要落到发行公司手里,而一旦票房失利。他们要面对的就是亏损。长此以往,怎么可能做得下去? 对于电影行业来说是这样,对于唱片行业来说,同样如此。 索尼、华歌、信达。为什么会被公认为是唱片界的三大巨头?那并不只是因为他们旗下拥有最多最红的歌星,更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拥有把一张质量一般的唱片卖到可以赚钱的强大的发行能力。 一张专辑,在一家同样有独立发行能力的中型唱片公司那里,可能只能卖到30万张,但同样的一张专辑交给索尼来发行。就有可能会卖到50万张,甚至更多。 也正因此,在得知廖辽的合约即将到期,谢铭远先后几次跟廖辽见面的时候,就曾不止一次提到过,把《涛声依旧》这样的专辑交给索尼,索尼能保证给你卖过1000万张!但是在长生唱片,他们就顶多能给你卖到八百万张。能不能过一千万张?或许能,或许不能,那就要看运气了!——这就是发行的威力。 而且,对于长生唱片来说,他们能把廖辽的专辑卖过800万张,其实也并不值得骄傲,因为一个歌星达到了廖辽这个层次,事实上即便你发行能力不行,也会有很多经销商会主动找上门来要货的,只要你有一定的渠道基础,那么借着廖辽的专辑,甚至可以顺势扩展自己的发行渠道——这时候就正好反过来,这就是巨星的魅力。 那么,话又说回来,未来的李谦工作室将会签下廖辽作为第一个签约歌手,那么工作室就能借着廖辽的巨星优势,自己做发行么? 别开玩笑了! 斯皮尔伯格之于电影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比廖辽之于唱片的影响力,可要大了不知道多少去了,而且以梦工厂三巨头的眼光,他们会不想要组建自己的发行网络么?但最终结果又如何?——在成立了不过短短十来年之后,梦工厂死于发行。 所以对于组建自己的发行网络这个问题,李谦还是偏向于保守的。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真的是并不擅长这个。归根到底,他可以是一个合格的音乐人,一个合格的歌手,一个合格的演员,未来还有可能是一个合格的导演,但偏偏,他自己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 所以在他的设想中,尽管会被人分走不小的一块利润,但是,且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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