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4章 千万留个活口当证据!(1 / 2)
历筝不得不承认的是,当唐行躺在草丛上,怀里抱着富贵儿,还一脸谄媚的凑过去想和富贵儿贴贴亲亲的时候,那一瞬间,她是真的嫉妒了。 不但嫉妒了,她甚至想变成一条狗。 别的品种还不行,就得是杜宾犬。 因为唐行不是喜欢狗子,他只是单纯的喜欢杜宾犬。 大概是历筝的眼神太过幽怨了一点,霍衍放摸富贵儿狗头的动作,都怔了一下,然后他便默默的收回了撸狗的手。 历筝立刻就意识到了,连忙收回了过分幽怨的眼神,尴尬的拿起酒杯掩饰。 霍衍放在历筝旁边的高脚凳坐下,随意的晃了一下手腕示意历筝不必介意。 于是历筝更尴尬了,只顾着埋头炫酒。 虽然唐行作为霍衍放的大管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可他从没谈过恋爱,只有金钱上的身体交易,和感情毫不沾边,单纯就是为了生理需求。 因此历筝一点都没骂错他,在男女之情上,唐行就是个木头。 他留意到了历筝和霍衍放之间的小动作,但他压根就没多想。 狐疑的小眼神在他们俩之间晃了晃,然后唐行直接了当的问道:“有啥是我不能知道的?怎么有话还不直说,玩起了眼神交流?就这么防着我啊?不合适吧!” 历筝:“…………” 霍衍放:“…………” 唐行不依不饶的又问:“我猜肯定跟开心果有关系吧?” 历筝:“…………” 霍衍放都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然后极其敷衍的从鼻尖儿‘嗯’了一声儿。 唐行还美滋滋呢,端着酒杯说:“我一猜就是。看您笑的那么开心,肯定和开心果有关系呗。” 霍衍放:“……嗯。” 唐行:“说说呗,什么事儿?哎——您先别说,让我猜猜!” 霍衍放瞥了一眼已经绝望到趴在吧台上,还把脸埋进手臂里的历筝,实在是于心不忍,伸手轻轻的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历筝把脸从手臂里抬起头,眼神更幽怨了,还带着点委屈。 霍衍放什么也没说,默默的把她杯子里的酒添满了。 历筝就沉默的一杯接着一杯灌酒。 霍衍放则默默的帮她倒酒。 唐行那边已经猜了十几种可能,不能说相差无几吧,只能说是毫不沾边了。 霍衍放直接告诉了他正确答案:“到了柏林,小鹿会带我去电影,请我看电影。” 她进卧室睡觉之前,滴溜溜乱转的眼珠子是这么告诉他的。 唐行张了张嘴,强行给自己挽尊:“我下一个就准备猜这个的。霍总,您要是不说,我马上就猜到了!” 霍衍放:“…………” 唐行:“我跟我闺蜜心有灵犀!” 霍衍放实在是不想跟喝了酒的唐行废话,他用手指轻敲了一下吧台的桌面,直奔主题:“小鹿出国参加电影节的期间,陆渺渺会找机会加害她,你多安排点人。” 唐行眼神一瞬间就变了,他高高的挑起眉头:“直接搞暗杀?陆渺渺有这么大的胆子?” 霍衍放:“小鹿是这么说的。” 唐行咧嘴一笑,透着阵阵阴气:“闺蜜这么说,那就一定是。成,我知道了,这件事您甭管了,我会处理好。” 历筝也不绝望了,坐起来冷冷的说:“记住一定要留个活口,免得小鹿到时候在陆董的面前口说无凭。” 除了重男轻女,不允许陆渺渺继承陆氏集团这一点,陆城对陆渺渺的偏爱也是有目共睹的。 陆城对陆渺渺的宠爱,或许不比他对小鹿的宠爱少。 历筝之前和唐行聊起过这件事儿。 他们俩一致认为,陆城对陆渺渺的喜爱和他对白鹿的喜爱,不分上下。 对陆城而言,白鹿是失而复得的宝贝孙女,又是最爱的儿子陆奕庭的女儿,她流落在外十八年,就是陆家亏欠了她十八年。 陆城一心想要补偿她,因此在爱屋及乌和补偿的心理下,他对白鹿是极其的偏爱和纵容。 而陆渺渺,则是陆城从小看着长大的孙女,整个陆家,除了陆奕庭之外,得到陆城关注最多,被陆城抱在怀里最多的人,就是陆渺渺了。 陆渺渺聪明伶俐,不管哪个方面,她都做到了最好,这样的孙女谁会不喜欢? 陆城有多偏爱陆渺渺,从陆城决不允许女孩子进入陆氏集团的核心管理层任职,可他却允许陆渺渺在陆氏担任要职就能看得出来。 陆城的亲女儿,再有能力,陆城也不让她们入职陆氏集团。 和陆渺渺最相似的大姑姑,能在生意场上大展拳脚,也和陆氏没关系,她是在丈夫家的公司里,才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能和抱负。 是大姑父看到大姑姑这么有能力,又一心都扑在生意上,才劝着家里人,一点点的把大权通通都交给了她。 起初大姑父决定把公司的大权交给大姑姑,大姑父一家人都是不同意的,他们从不怀疑大姑姑的能力,他们只是没有把媳妇儿当成自家人。 依然觉得媳妇儿是外人。 到底是大姑父力排众议,咬牙坚持了下来,不过他也不敢直接就把大权交给媳妇儿,而是偷摸一点点的把自己手里的权利移交给了媳妇儿。 然后等大姑父家里人发现的时候,大姑姑已经大权在握了。 有丈夫最强有力的支持,大姑姑又把婆家的公司经营的蒸蒸日上,大姑父的家里人这才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算了。 大姑姑嫁过去之后,花了二十年的时间,战战兢兢的经营婆家的公司,还把家里搭理的井井有条,这才慢慢儿的被婆家当成了自家人。 到现在,大姑姑嫁过去已经四十多年,娘家对她而言,就只是娘家了。 她真正的家,是婆家。 连大姑姑都没有得到过的特殊待遇,陆城唯独给了陆渺渺。 足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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