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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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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吃过了早饭,郑勇就把自己改过的官服穿了起来,原来的有些大了,自己的体型还是偏小,现在找人改了一下,穿就着合身了,看着也顺眼了。

周怡看着眼睛发光道:“少爷,是不是以后得叫你老爷了呢?”

郑勇摸摸自己光滑无比的下巴摇头道:“还是继续叫我少爷吧,别把我给叫老了。”

周怡捂嘴嗤嗤笑道:“少爷要是老了就好了呢。”

郑勇瞥了她一眼,翻身上马,腰下配了一把剑,这剑可是山上打造的珍贵礼品剑,只是,郑勇一直没有机会送出,一共拿来了三柄,到现在终于用上了一柄,嘿嘿,就在他的腰下。这是山上最坚韧的合金钢打造,比现在的同时期的剑要好的多,对砍绝对可以断对方的剑。

这次跟随郑勇的有四十余人,全部都是骑兵,人人骑马配长枪,腰悬斩马刀,人人还有一架强弩,一般骑兵会配弓的,可是,郑勇训练出来的队员,却都不会用弓,而会用弩,这主要是当时考虑到用弓所需要的力量,少年达不到,而弩可在胸前捆绑一钢勾,所以,可以双手上弦,这就解决了力量问题;二来就是弓对技术要求太强了,训练一个可用的弓手,最少也要三年,郑勇哪有这么长的时间。而且,也仅仅只是可用而已,如果能达到弩的精准度,那只怕要五年以上的严格训练了。

当然了,弩的最大弱点就是攻速慢,远远不如弓,弩射一箭,弓能射三箭以上,用数量换质量,只要三箭能上一箭,他就赢了,而弩却必须射中,这难度实在是太大了。

可是,尽管如此,弩还是一如既往的选择弩,一来成军快,二来防守强,三来可训练狙击手,一百米至二百米之间的狙击,绝对是大杀器,这一点弓根本不行,弓的最佳射程只有五六十米,再远就非常的困难了。

郑勇可是特种兵出身,对于特种作战,更加倾向一些这也是正常的。所以,弩就成了训练营的标配,几乎人人都训练过,把其中表现优异的挑选出来,就是现在七十七娘在掌管的狙击连。现在有狙击手加一个副手,共一百三十七人。

而如今,山上的强弩也已经更新了三代了,上弦有了减力装置,弹簧钢也更加有韧性了,特别是观瞄也比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这让狙击手更加容易击中目标了。同时,强弩也分成了通用级与精良级,精良级就是狙击手用的,而通用级是普通弩兵手用的,而以前的射程二三十米的弩已经停产转型,改成了手弩,这种弩更加适合于特种兵使用,手弩与手枪相比,就是声音小,有无.声.手.枪的作用。

这在斥候中很受欢迎,因为,他们更多的要去侦察,如果枪一响,那就是在大声宣告自己的位置啊,而手弩与手枪的射程相当,只是威力不及手枪,这种弩在摸对方岗哨时非常的好用,所以,还是有其存在的空间的。

郑勇的兵都是通用型强弩,当然,他也有一把精良级强弩,平常都是拆卸放在盒子中的,还有升级版的步枪,现在基地已经有一个步枪排在训练,还是想挑选狙击手,这步枪子弹真的太费事了,所以,只能用于高价值目标,所以,那一个排也是优中选优,目前也归七十七娘管理,她自己也已经转型玩枪了,这东西在那一次小川谷的战斗中,所发挥出来的巨大威力,让所有的高层都看在了眼里,因此,他们很希望能训练出这样的一支狙击手,这样在两军对战时,对方的军官,几乎都不会活太久。

郑勇这一次就是要高调出城,一方面就是宣扬一下自己的官身,二来就是要告诉所有的人,自己出城了,如果城里出了什么事,自己是有不在地的证据的。

四五十匹马在靠街上行进起来气势还是很强大的,特别是马蹄铁踏在青石板路面上,那声音,想一想把四五十匹呢,轰隆隆的穿过啊。

虽然没有什么军旗,可是,郑勇还是感觉到很威风,老百姓都吓的躲到了一边,连书生也不敢站在路上正常行走。嘿嘿,这看着,这一支队伍妥妥的就是一排的跑车在路上行驶而过啊。

队伍来到了城门口,那看城的将军都从值班房出来了,郑勇下马拱手行军礼相见,递上了自己的腰牌和文书,那武将认真看了才道:“不可在城中纵马,出城之后可纵马,但不可损毁庄稼。”

郑勇很顺从的应了,一个五品千户,在南京真的不算什么,所以,郑勇虽然是高调出城,可是却还是要挟着尾巴做人,不要说文官了,就是一般的武官他都不敢得罪,谁知道谁背后都站着谁啊,勋贵太多了。

出了城,在大队骑兵前面,所有的人都会躲在一边,郑勇他们也不是很快,他可不想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如果刚刚上任就发生马踩踏人的事故,那影响可是太大了。

郑勇高调离了南京,出城之后在三十里处与自己的队伍完成会合,一行人立即从四五十人,变成了二百多人,还有二十辆四轮马上,队伍浩浩荡荡,向着自己的领地而去,上海,我来也!

而随着郑勇的离开,南京城内秦淮河畔,柳如是的小园内,她终于病倒了,不是假病,而是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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