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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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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两个轮子的要更快一些。

这样,魏国公居然三天就学会了,于是,他也新华服的骑着自己的三轮车去街上溜了一圈,就算是前后都有护卫跟着,就算是他骑得并不快,可是,却仍然又一次惊瞎了一些人的眼睛。

魏国公啊,这南京城最大的勋贵,我这么大的一个胖子,居然也能骑自行车,虽然是三轮的,没有两轮那么时尚,可是,却也是一件非常拉风的事情。

而且,魏国公,有一个新发现,他觉得这骑车,竟然是一件很人让陶醉的事情,骑在车上的感觉,可比骑在马上好多了,那马自己就能走,而自行车却是自己脚踏,虽然能出一身的汗,可是,自己骑着他却能去好些地方,以前自己太胖,所以根本就不怎么愿意运动,可是骑上这自行车之后,自行车竟然也愿意到处走一走看一看了。

当魏国公骑着自行车,看到老曹之后,他哈哈大笑,那股子优越感觉,简直无法言表,而那曹家的家主,也是鼻子哼了一声,对管家道:“给我订一辆和他的一模一样的。”

管官立即下去了,虽然最终花三万车,可是,这根本就不是钱的问题,这是面子,对,就是面子,人一旦不要脸不要皮,那又会活成一个什么样子!这口气必须争了,别的以后再说。

如此,郑勇的第一辆三轮自行车就有了第一张订单,而之后,又接了些,约有三十几辆,看来这个市场,只能等将来价格会降下来再说了。

至于手拉客运车,那也得再等一等,这里面已经没有任何技术难度了,而且,样车和工艺也早已经都已经准备完成,有了汽油,连马灯都已经做出来了,所有技术储备都已经完成,只等一个好的时机投入市场了。

郑勇很是高兴,自己的商品已经准备了不少,钟表卖得都已经在大城市中铺开了,大明这个国度正在因为自己而在发生的悄悄的改变,人们可能还感觉不到,不过,正是这样的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最是让人防不胜防。

自己的织布机已经开始快速运转,而生产出来的布匹也越来越宽,这样的方式渐渐的来,人们会不知不觉中适应,而适应着适应的,那些家庭式的织户,就会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最终也只能来给自己的当工人。

当然,工人肯定是不缺的,只要自己把农具的生产提上日程,土地上就会解放出更多的劳力,而自己的工厂,现在却还招不了那么多的人,只是现在的流民就已经够用了。

流民啊,哈哈,这流民可真是好东西啊,这一点还要感谢一下李自成和张献忠,你们等着,我一定感谢你们的十八辈祖宗,亲手砍下你们的脑袋!

这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害死了多少人?

当然也不能全怪他们,这里还有崇祯的问题,至于崇祯,唉,算了吧,还是让他继续爬那座煤山好了。

想到了崇祯,忽然想到了那个长平公主,这小丫头也不知道什么毛病,居然要嫁给自己,她才多大?十二还是十三?应该和小君差不多吧,算了算了,自己的女人已经太多了,自己这小体格,虽然这身子并不是自己的,可是,现在自己住在里面,如果用废了,老天爷肯定不会再帮自己换一个。

唉,这小身子骨真他娘的弱啊,一个周怡都能搞得自己发飘,这以后可怎么办?

郑勇想一想那些莺莺燕燕,就头痛的不行。

算了算了,不要想了,女人,女人啊!男人的最爱,一是女人,二是事业。既然女人现在自己还降不住,那就全力以赴事业吧。

现在的郑勇感觉事业得意,而女人失意,按理说自己也已经十五六了,就算是身子还没有完全长成,但是,也不能这么差吧?一定是自己身体的原主,先天亏损的厉害,不过,也许正是这个原因,自己才能夺舍成功,而如果对方是一个正常的生命体,估计自己要想夺舍,难度会非常非常的大。想一想吧,这穿越夺舍,本就是一件逆天的事情,老天爷的墙脚是那么好挖的吗?

唉,自己怎么就这么倒霉,如果能附身在一个刚刚死去的人身上就好了,不过,转面一想又觉得不对,如果那人真的已经死了,那说明他的肉体已经不足以承载他的灵魂了,如果那肉体连原本的灵魂都承载不了,又怎么可以承载一个外来的灵魂呢?

唉,唉,唉,命中注定啊,网络小说害了我,害了我呀!

既然是自己的宿命使然,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这样,那自己的孩子?

唉,唉,唉!越想头越痛,早知如此就不搞这么多女人了,本想自己在那个后世没有尝过女人的滋味,这一世好好补偿一下,现在看来,只能是过一过眼瘾了。

这几个月过去了,那周怡的身体……看来自己的孩子工程,将来也是一个老大难呀!

事业是自己可以掌控的,而身体却不是自己可以掌控的,那么,能不能学一学齐田恒呢?不过,这念头一闪而过,立即湮灭。为什么?第一,太丢人了,自己的脸皮真的没有那么厚;第二,现在的人们的道德水准远远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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