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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章 官员行为准则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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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具体想法吗?”

“臣和陈都御史讨论过,都察院那边做了一份详细的计划。”

论做官,张璁是远远比陈璋厉害。

吏治改革,是一个得罪人的差事。虽然张璁不怕得罪人,但能多拉一个过来承担压力,就多拉一个。陈璋作为都察院左都御史,这个时候必须要站出来。

陈璋上前道:“吏部和都察院,汇总朝廷官箴,以及‘大明律’当中涉及官员的一些条款,提议朝廷制定‘大明官箴’。不再是简单约束性的,而是强制性的。吏部和都察院希望,‘大明官箴’可以和‘大明律’一起监督官员。为此从五个方面制定详细的条款。吏部和都察院都认为,朝廷应该跟‘大明律’一样,在‘大明官箴’当中要有详细的惩戒条款。以后惩戒官员,应该按照‘大明官箴’制定的条款来。”

小廷议,朝廷重臣都在。

不少人都是皱眉。

虽然他们都知道,张璁这个人成为吏部尚书之后,必然会推动吏治改革。但没有想到张璁的力度会这么大。之前直接冲着都察院而去,现在则是要出台一个地位几乎等同于“大明律”的官员监察条款。

朝廷对于官员的考察一直都有。

但有些方面,只能说是一种自我约束。言官弹劾的时候,有些并不是从朝廷制定的条款来说。他们弹劾一个官员的私德,主要

是从儒家修身角度来说的。

这种弹劾,要看的主要是皇帝的态度。

皇帝认为官员这点私德不影响朝廷事物,或者说皇帝认为不算什么大事情,那么弹劾没什么用。但如果皇帝讨厌你,那么这种私德方面的弹劾,那就是致命一击。

所以应该说这种东西,对于很多朝廷重臣的约束力不算很大。朝廷重臣真正被迫离开朝廷,要么被皇帝厌弃,要么在和其他官员的争斗当中失败。

很少因为这些事情败北的。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

张璁和陈璋两个人这完全是要跟法律条款一样,对于官员应该遵守的东西弄出一系列条款。若是不遵守条款,或者触犯某个条款,就要惩戒。

这对于很多官员来说都是很难受的。

明孝宗是大明朝官员最喜欢的皇帝之一,就是因为明孝宗放松了对于官员的监督。包括勋贵、外戚、宗藩他们都喜欢明孝宗,就是因为明孝宗在他们看来是“宽厚”的。明孝宗在位的时候,这些权贵发生任何事情,最后的处罚都是轻微的,所以都喜欢明孝宗。毕竟谁也不喜欢上面时时刻刻都有监督自己的。

“五个方面,具体哪些?”

“第一个,是言论方面。官员乃朝廷之官员,不应该跟那些未入仕的读书人一样,在外面乱评论朝政。朝廷官员对于朝政有任何看法,应该要走

正常途径。要么就是写折子,我朝官员都可以写折子。通过通政使司,把折子送到京城,表达对于朝政的看法。若是关于地方事务,则可以给上面衙门提出来。要么可以把自己对于朝政的看法,写到‘参考杂志’等朝廷开办的杂志当中。若有官员在私底下,特别是在一些书院乱议朝政,朝廷必须要处理。若是屡教不改,朝廷就应该剥夺他们身上的官身。”

陈璋的话,让朱厚熜很意外。

包括很多大臣。

他们都没有想到,张璁和陈璋两个人制定的“官箴”,第一个竟然是关于官员言论方面的。不过仔细想想,这个还真是情理之中。

改革,改革,那都不是小事情。

第一个要做的就是统一思想,这个是很多改革派大臣都做的事情。就像是明朝著名的张居正改革,张居正本人也算是深受王阳明心学的影响。但等到张居正大权在握推进改革的时候,首先做的就是关闭大明朝大量的私人书院。特别是严厉打击当时的王阳明心学。

就是因为这些人喜欢议论朝政。

特别是大明朝更是如此。

很多官员,病休或者守孝在家的时候,喜欢去书院“大放厥词”。这一点也不能说不好,增加民间的活跃。但缺点也很多,容易拉帮结派,用舆论对抗朝廷政策。在地方士绅有非常大的势力,一旦他们抵制朝廷政策,那么在一些乡镇

,朝廷政策根本无法推行下去。

“继续说。”

“第二个,是官员才干方面。朝廷应该对于官员才干做具体的规定。什么位置的官员,必须要有什么样的才干,要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如负责审案的官员,必须要熟练掌握‘大明律’当中的‘刑律’。审计朝廷税赋的官员,不仅要掌握‘户律’,还要有出色的计算能力。鸿胪寺的官员,负责草原方面的官员,应该对于草原历史,草原各民族情况要有足够了解。负责西洋各国的官员,应该要熟悉西洋历史和文化。最好这些官员能够懂的草原、西洋这些地区民族的语言,可以跟他们的官员、商人交流。朝廷应该每隔几年对于官员才干方面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官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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