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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会友公司(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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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揽完何良焘之后,林海又马不停蹄地投入了工作,摆在他眼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尽快把股份制公司成立起来。

随着石壁和米格尔等人从濠镜回来,从林海这里领工钱的人员已经膨胀到了近六千人,包括从濠镜回来的两千多人,舟山营一千五百人,含警备司、营造司在内的淡水民政院一千二百人,郑廷球率领的水手八百多人。

这还没算淡水的奴工、万华的移民以及海野左兵卫率领的那些倭人,这些人虽然不用发工钱,却也是林海管饭。

但截止到目前为止,这些人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手下人员对林海的称呼也是五八门,有的叫大哥,有的叫林姑爷,有的叫林大人、林千户,还有叫林当家的、大当家的,简直是乱七八糟。

成立股份制公司就是要把组织架构和人事关系捋顺,明确组织的运转机制和各人权责。当然,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利益分配。

这件事之所以比较着急,主要是南风季就要结束了,林海必须尽快派人去皮岛,以便履行他和沈世魁以及那个朝鲜造反派之间的商业约定。

在石壁回来之前,林海已经草拟了一份公司章程,并且对主要的人事安排都有了腹案。在章程颁布以及正式的人事任命之前,他觉得有必要和石壁先碰一下。

这天晚上,他没有再安排高层人员的集体晚宴,而是和石壁、珠娘兄妹俩吃了个简单的家常便饭。

吃完饭后,林海对石壁道:“大舅哥,还记得我在崇明时和你说过的股份制公司罢?如今你从濠镜回来了,我觉得是时候把这个组织成立起来了。”

石壁点头道:“你说罢,我听着呢。”

“我先说一下我们的组织为什么要叫公司,而不是叫商社。之所以要叫这个名字,是想告诉大家这个组织不是我一个人的,而是大家所共有的,这是我希望伱能理解的

其实公司这个词最早是出现在福建沿海农村,最初是一种宗族自治组织,后来被海商采用作为贸易组织的名称,比如后来郑芝龙的贸易集团就叫公司,再后来在南洋还出现了兰芳公司这样的准国家组织。

“就是要让兄弟们都觉得自己是团伙的主人是罢?”石壁大致听懂了林海的意思,但他对这种文字游戏并不太感冒,海上汉子看重的是实际利益。

“你说的没错,但不仅是让他们觉得而已,我们要让核心骨干在事实上成为公司的主人,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成为东家。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他们也都有机会成为公司的东家。”

“就是你上次说的山西商人搞的那个顶身股罢?给兄弟们分红的那个。”石壁对这事记忆犹新,主要还是林海在倭国一次性分出去了十二万两还多的银子,让他颇为肉疼。

林海闻言笑着道:“你倒是记得很清楚,领到分红的兄弟们肯定都清楚顶身股是怎么回事,这回大家肯定是抢着要。”

“除了给股东的分红之外,我们还要让最核心的高层人员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这就涉及到公司的权力机制了。”

林海说着又道:“首先我们要有一个章程,这个章程是向公司全员公开的,凡事都要依照章程而来。这个我已经草拟了一份,正式颁布前会给你们几个主要人员过目,你可以找个识字的读给你听。”

“何必这么麻烦?有事我们商量一下,最后你拍板就行。”石壁笑着说道,自从认定林海有妈祖庇佑之后,他心里已经没有和妹丈争当老大的想法了。

“这当然也不是不行,假如今后公司章程规定由我一人行使决策权,那也是可以的。”林海说着又道,“但我在最初的章程里并不是这么规定的,而是由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

在后世的公司法中,股东会才是最高权力机关,林海参照的其实是voc的治理结构,当然他这里的董事并不是像voc那样由各商馆选举产生的。

“董事会的权力主要有三项,一是审核和修改公司章程,二是决定董事会成员的加入和退出,三是对公司经营决策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每一位董事都有资格在会议上提出自己的主张。”

听完林海的话后,石壁皱眉道:“为什么要这样?”

林海道:“因为单凭我们的力量无法控制东亚贸易,我们需要吸引更多手握雄厚资源的人加入公司,比如厦门的许心素,平户的李国助,长崎的欧左吉,也包括崇明的沈廷扬,甚至还有他们背后的大明士绅、官员和倭国贵族。我们需要一个有公信力的机制,来平衡各方的利益。”

“这有用吗?”石壁对林海的说法表示不解,“到时如果我们不认董事会的决定,他们有什么办法呢?大部分兄弟们肯定都是听咱俩的。”

“你说的对,真要像你说的那样,他们除了带着自己的人退出公司之外,其实是没什么办法。”林海笑着回道,“但我并不打算这么干,我说过要保证公司章程的公信力。”

后世的公司章程之所以具有效力,那是因为有国家背书,但林海要成立的公司背后却没有一个国家,或者说他的公司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准国家,可以说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石壁又道:“那如果其他董事不认董事会的决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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