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跑了(1 / 1)
“你个死丫头,你说为什么?这里都没人了,难不成你还在这里给几个拖油瓶当老妈子?”魏氏已经缓了过来,虽然断了一半门牙说话有些漏风,但是一点也不影响她的语速,“你还年轻,回去了可以再嫁的……”还没圆房,还是个黄花大闺女,现在也长开了,价格肯定要高很多的。
初夏顿时露出了激动的神情:“真的?那太好了,不过我当初可是签了卖身契的,所以,你们赶紧给钱将我赎出去啊,我问过了,十二两银子就行了,还不需要去衙门报备,给了银子我就能走……”
江家的三个人顿时傻眼了,什么?还要赎人?
“爹娘,大姐,怎么了?”初夏瘪了嘴,“当初你们跟宋家定的是买卖合同,并不是婚书,所以,赎身银子是少不了的啊。”
南唐朝的律法对买卖人口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的平民人家是不能购买奴婢的,有了功名才可以,比如秀才公有一个奴婢名额,举人老爷有两个,考中进士就有四个名额。
当然,如果有了官身了,那就没有数额限制了,就算是个秀才做了官,也可以大批量的购买奴仆的。
不过对有钱人来说,那又要另算了,因为可以在官府购买奴婢的名额。
总之就是有钱好办事儿。
宋家暂时没有有功名的人,所以,当初购买了江盼娣也是没有在官府上报的,属于私下里的交易。
私下交易不受官府保护,通俗点说,如果出现江盼娣跑了,宋家人抓不到人,那就只能自认倒霉,而如果宋家人抓到人了,就算打死了,江盼娣也只能自认倒霉。
不过因为有卖身契,所以就算跑了,也只能当黑户,而且一个女人跑出去,没钱没权的,最后好点的结果就是饿死,不好的结果则是被人抓住送进青楼那样的地方,所以,这也是江盼娣为什么任劳任怨四年都不跑的原因。
而现在,只要江家按照规定翻倍的交了赎金,那么就可以将人领走了。
“当初卖你才得了六两银子。”魏氏尖叫了一声,“凭什么现在就十二两了?”
“这是你们交易的时候说好的吧?反正我听宋老二说过契约上的内容。”初夏瞪大了眼睛看着魏氏,“或者你们准备带着我偷跑?但是你觉得咱们能跑出大王村?”
魏氏语塞,不由得看向了江大年,如果跑不出去,那后果可不是他们能承担的。
江大年咳嗽了一声,卖闺女赚钱可以,为闺女往外掏钱,那怎么可能?
“盼娣啊,这个事儿再说吧。”魏氏笑了两声,“十二两银子太多了,我们也得回家凑凑啊……我们就是来看看你,现在看你过的还不错,我们也就放心了。”
“我过的不好啊。”初夏却忽然瘪了嘴,“我苦等了四年,结果没成婚就成了寡妇,下面还有三个弟妹,我以后估计都不能嫁人了,我才十七岁啊,我要回去,我要嫁人……”
“盼娣,你先好好待着,过些天我们再来。”江大年却根本就不听闺女的话,一边安慰着初夏,一边带着妻女麻溜的走了,不,是跑了。
“爹娘,你们快点回来带我走啊……”初夏在后面喊了一声。
结果江大年夫妻离开的速度就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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