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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呀!霜降时节吃柿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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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哈…

黄昏时。

崔睦二人走出慎刑司。

皇宫清查没有结束,仍在戒严之中。

宋柊搓着双手,蹙眉道:“起霜了!”

霜降时节树叶黄…

这时的柿子、犁、板栗、鸡栆等等,这都是最适宜的水果。像柿子和鸡栆,起霜后,最是甜美多汁。

“冷吗?”崔睦道。

这时节,白天有太阳不会冷。

但是…

一入夜,气温骤降。

凉飕飕的,感觉能冻掉人的耳朵。

“有点。”宋柊道:“觉着有些饿,惦记着玉娘的甜汤和饭食。霜降想吃柿子,这新鲜的柿子起霜后,会变得格外甘甜多汁。还能用来做柿子糯米饼、柿子干和烤柿子…”

说着说着…

宋柊没忍住,吞咽起口水。

晌午,就吃了两个蒸饼,忙忙碌碌半下午。

脑袋昏昏沉沉,腹中饥肠辘辘。

崔睦鲜少有表情的脸,难得染上鲜活的情绪,四周巍峨的宫墙,多了些生机,不再死气沉沉,满是暮气。

“你想吃…吩咐玉娘去坊市买些回厨账,让她做些尝尝。”崔睦道。

「柿子…」

「吃着沾手,不洁。我倒是没尝过,听小柊儿这般说,明日让玉娘做些柿子糯米饼,或弄成柿子干。」

烤柿子…

崔睦觉得听名字,他便没有想法。

“可以吗?”宋柊愉悦着。

一行人径直离宫往大理寺而去。

今日…

又回不了宋府了。

“可以。”崔睦铿锵有力点头,些许柿子,不值几个钱。他看了眼宋柊的右手腕,问:“四娘子,你将丝帕绑在手腕处,有何寓意?”

这帕子…

他在大理寺就见宋柊绑着。

入诏狱,审问的时候。

她解开用来擦过手,而后又绑在手腕处。

一般女郎携带的丝帕,惯常拿在手上或置于香囊之中。像宋柊这般,直接将帕子绑在手腕之上,崔睦还是初见。

宋柊:“……”

这这这…

上辈子,作为主职是法医,副职无数的宋柊。

最常携带的就是法医勘察箱,口袋里常备外科手套。这些东西成为她生命的一部分,猛不然都没了,难免有些不习惯。

于是…

她索性把丝帕当外科手套用。

戴不了,没关系。

就绑在手腕处,做做样子,多少有个心理上的慰藉。

不过,提及法医勘察箱和外科手套。

她得抽空找陈恩老爷子聊聊…

刑部诏狱老爷子那间刑房,刑架上的刑具,都十分精致。看得出,陈恩老爷子对刑具使用颇有章程。

宋柊想要一套法医勘察工具和外科手套。

说不得…

得找陈恩老爷子帮忙。

毕竟,她现在是今上亲授的推官。

虽无正经官职,但多少也算有个牌面。

推官,职能比仵作强啊!

上辈子没做到的事,这次圆满了。

开心啊…

“习惯吧!”宋柊道。

以捆绑丝帕于手腕,祭奠逝去的一丝。

同时。

宣告此世的新生。

“我府中有几匹颜色艳丽的蜀锦,你若是喜欢,我可以赠予你。这次税银案和曹家灭门案,幸亏得你相助,否则…监察司必将颜面扫地,这几匹蜀锦算是恩谢!”崔睦道。

「这帕太素,不如蜀锦亮丽。」

宋柊迅速摇头,回道:“崔少卿,蜀锦太张扬,给我…浪费。蜀锦是锦缎,我用惯了布缝制的帕子,不合适不合适,真的。”

天啊!!

用蜀锦做丝帕,宋柊不敢想。

蜀地的蜀锦,专供皇家。民间流传的蜀锦,色泽略暗。尽管如此,蜀锦价格仍然十分昂贵。

宋柊捆绑手腕的丝帕是消耗品。

用蜀锦,她自己都得心痛。

哪样的家庭能如此奢侈?!

宋家是清贵之家,钱财不多。

咳咳…

当然了,宋母是顶顶有钱的。毕竟荣阳郑家是上世家四家之一,比走下坡路的太原王家,富庶许多。

当年,宋母入京城。

十里嫁妆…

那可不是说笑的。

大半嫁妆没有入城,直接送去京郊宋母的陪嫁庄园。

世家甚少与皇家结亲。

他们嫌弃皇家粗鄙,祖辈泥腿子出身。

不过,像宋家这等清贵之家,世家还是很愿意联姻的。清贵之家,多书香传家,看似不显山不露水,实则内有传承,这种家族才能长长久久,长盛不衰。

“再有…”

“今后,我为推官。推官事多,接触的人也多,锦缎不如布接地气,我这丝帕算是消耗品,用完随时丢弃不心疼,可不敢拿蜀锦乱丢。”

败家,也不是这样的。

蜀锦,寸寸金。一匹蜀锦二十两白银起步,崔睦府上的蜀锦,必然是贡品,那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真正的有价无市。

她岂敢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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