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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第 59 章(修)(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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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为了尽快将麦秆公社服装厂的事情张罗起来,苏曼可是在县里足足呆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又是调查市场情况,又是联系业务,和纺织厂签下布匹订单的,可给她累坏了!

坐在公社书记办公室里,苏曼故意跟田庆丰面前诉苦,卖惨着自己这一礼拜为了公社,为了厂子有多么多么辛苦的话,说着还不忘将自己工作的成果——那张订单合同——拿了出来,递给了田庆丰看:“书记,您可不知道,我为了能多拿点优惠,可是都快把纺织厂的门槛儿给踩平了,才拿到的成本价,连商店里进货都得18块钱一匹呢,但给咱们的价格才15块钱!”

看着苏曼回县里一趟,反而面色红润有光泽的样子,田庆丰实在是说不出“你辛苦了”的话,只想着回头还得再跟会计那边说一声,给苏曼在她的职位上,尽可能多提高点工资待遇,顺便再给她多出一份属于“副厂长”的工资出来。

只是这个念头,在田庆丰看到苏曼递过来的订单合同时,随风消逝了……

“二百匹布?!”田庆丰不敢置信地看着苏曼,“小苏你,你竟然和纺织厂订了……订了价值三千块钱的合同,买了二百匹布回来?!”

“对啊,要不然我也拿不下一匹15块钱的价格。要知道,这个数量的布匹,哪怕是市服装厂那边想买,也得需要至少3200块钱才行,而且还没有纺织厂那边答应免费给我的棉线和瑕疵布呢!”

“但那是三千块钱……咱公社账上总共也才就那么点钱,你把这么多钱都先花在布料上面了,万一咱们做出来的成衣卖不出去那么多钱……那不就等于全砸手里了吗!”

田庆丰的顾虑并非是凭空臆造,或者是对苏曼的不信任。而是在得知苏曼打算先在公社这边办服装厂的想法以后,他就趁这段时间恶补了不少关于纺织行业的情况,对成衣生产、销售等相关问题的了解,并且还询问了一下公社的干部和社员们对于买布料、衣服的态度。

“我之前问过住在公社的社员们,还有几个生产大队所属的社员、知青们。像是他们这样没有干部、工人才有的票证补贴的同志,一年能得到的布票也就只有几尺,根本不够做一身新衣服的。”田庆丰十分担忧说道,“所以,大多数同志都是将家里的布票多攒几年,不是给家里新出生的孩子留着做炕被的,就是家里头有闺女、儿子,给他们留着结婚时候才会用。所以,想要做成衣在公社内部卖,那绝对是不现实的事儿,卖给供销社倒是可以,但咱们也没有门路,供销社那边不一定会要咱们这边做出来的成衣,到时候……”

“我先打断一下,咱们和纺织厂的订单,是不用一笔结清三千块的。”苏曼打断了田庆丰不断唱衰的糟糕设想,解释道,“我和纺织厂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上面都写了,分期付款。先给一千块钱,剩下两千分四期,一个月五百块,一直到年底,银货两讫。”

“分期付款?”田庆丰愣了一下,“那最后不也还是要三千块钱,咱们不也还是得想办法把买回来的布卖出去回本吗。”

面对田庆丰的疑虑,苏曼表示十分肯定对方在百忙之中还愿意抽时间来进行市场钓场的行为,并给出了一个保他满意的答案:“话是这么说,但如果我们不把做出来的成衣卖给商店或是供销社,而是以公社为单位,向其他公社直接售卖,还不要票呢?”

“向其他公社直接售卖?这样的话,不就成了投机倒把了吗!”田庆丰愣了一下,立马说道,“小苏啊,咱们可不能做知法犯法的事情,要按规矩办事的!”

“书记您瞅您说的,我可是国家的干部,咋可能公然违背国家的要求去干违反乱纪的事情呢!”苏曼认真说道,“我说的把成衣不要票卖出去的意思,不是要卖给个人,而是卖给公社——”

按照目前国家对于“投机倒把罪”的指示文件中的定义,投机倒把就是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套取国家或集体的物资,进行倒买倒卖,长途贩运,组织地下企业(地下厂、店、工程队等),以及从事其他非法商业活动等的行为。[1]

但这里面首先强调的,就是以牟取暴利为目的行为,才能算是投机倒把的行为。

更别说,根据□□颁布的《关于打击投机倒把和取缔私商长途贩运的几个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开列的投机倒把的八项类目来看,苏曼所提出的买卖成衣的想法,也都不在这八项类目里面,尤其是作为背靠公社,手里头有县领导亲自批准开厂证明,和各种证件的合格厂家,苏曼的行为就像是纺织厂为市服装厂签合同买卖布料一样,也和市服装厂制作好成衣以后,再和其他各大百货商场、商店和供销社等再进行批发、售卖一样,都是合法的!

只是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哪怕文件上面对于“投机倒把罪”的定义是十分清楚的,人们也都是闻风丧胆,不敢做半点可能会被定性的事情。这并不是他们不认真学习文件或是什么的,只是这个敏感的时代,让经历过那些事情的人,都被“斗”怕了。

对此,田庆丰也不能免俗。

看着田庆丰满脸抗拒的样子,苏曼只能拿出自己早有准备的文件的誊抄件,按着上面的内容,一字一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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