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入鸳鸯城(1 / 4)
这礼物从很多年前开始送起, 她昨夜翻找出来的都堆成了一座小山,她都还没有拆封。 有的是凡间有趣的小玩意,像是偶然去凡间, 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顺手捎带的;有的则价值不菲,像是精心挑选的贺礼;她甚至还从里面找到了几本修真界绝迹的剑谱孤本 …… 看见她的掌心里那张纸笺, 这魔头下意识地后退,仿佛是看见了什么洪水猛兽似的。 等到回过神来, 他立马就想要装作对这纸笺毫不知情—— 她又偏偏盯着他的魔角看,毕竟有落款在,他做什么都像是在欲盖弥彰。 这魔头最后干巴巴找了个借口: “天下的魔那么多, 有角的也不是本座一个。” 他灵机一动,直接一把拥有和他同款魔角的小眼睛粗鲁地塞给了她。 一脸懵逼的小眼睛:? 她抓起这条蛇,看着小眼睛头上的角, 笑了: “原来是小眼睛送的。” 走到一半的魔头:? 他回头愤怒地瞪了她一眼, 走得飞快。 很多年前的小魔头的确不识字, 他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所以用两个魔角代替; 后来抓了广平和尚让他教他读书写字, 也慢慢觉醒了魔族血脉里的传承, 懂得更多、甚至可以写一手漂亮的好字, 却不能够署名了。 毕竟, 那时候已经是恶名昭彰的小魔头, 给她送礼, 她接不接受另说,光是被人发现,她的处境就会变得很危险。 小魔头就一年年地送, 一年年地留两只魔角。 想她发现, 又怕她发现。 …… 在离开无相谷的时候, 她默默地往昆仑剑上系了一条那魔头送的剑穗—— 剑修为了方便,本来穿着就很简单,唯一的装饰就是剑穗。 那剑穗上坠着一块温润的灵白玉,很是和昆仑剑相配。 他果然多看了好几眼。 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漂亮的唇角上扬。 ——还挺好看的,他就知道。 啧,人族! * 因为考虑她的神魂不稳,这一行他们是坐的马车,有灵力加持的马车又快又平稳,除了烧灵石没有任何缺点。 既然多了一个多余的广平,红娘也笑嘻嘻地跟上来了。 朝今岁教了她一个障眼法——天生魔种有血脉传承,但是很少接受过系统的教育。许多对于修士而言轻而易举的事,对于许多魔族来说却难如登天。 就像是红娘这样的高阶魔族,打架是把好手,却连个基础的障眼法都不会。 红娘顿时喜笑颜开,举着铜镜照个不停。 一行四人一蛇,收敛了魔气,一日就进入了鸳鸯城的地界。 夙家在修真界势大,是出了名的豪富、底蕴深厚。 夙家所在的鸳鸯城,叫这个名字,当然不是因为这里人爱吃鸳鸯锅。 而是这里有个传统,是修真界的道侣圣地,这里大部分的修士都是成双入对,还有不少修士会千里迢迢来此地结为道侣,以求鸳鸯情深,万年好合。 就连建筑都是各种各样喜庆的红色。 夙家则是鸳鸯城的“夙半城”,鸳鸯城一半的产业都是夙家所有。 她掀开了帘子,就见到窗外熙熙攘攘。 此时冬日刚过,桃花开满城,鸳鸯城红的亭台楼阁,粉的桃花朵朵,路上成双入对、嬉笑打闹。 平日里鸳鸯城就人多,不知为何,今天这里更是人比平日里都翻了一倍。 他们的马车在城门口等了半天,好不容易才进去,结果一进城,马车 就被撞了一下。 只见迎面就是一辆辆的红鸾香轿——这是结为道侣的; 紧接着,又是一辆辆带着白皤的黑轿子——这是出殡的。 神奇的是,结为道侣的,几乎和出殡的数量差不多。 两条长龙挤挤挨挨,几乎没有其他马车的容身之地。 他们不得不先下车,让红白喜事的先过。 红娘纳罕道:“这城里究竟是怎么回事?” 修真界的人寿命都长,轻易不会有那么多人扎堆一块儿去世。 魔头的脸有点黑,因为障眼法竟然对他的魔角没有用,他不得不一直戴着斗笠和幕篱,视线受阻,抬着下巴,扫了一眼那出殡的队伍,示意广平和尚去看看情况。 不过幸好,朝今岁不想见到熟人,也戴了个同款。 一行人先找了家客栈,在二楼要了个临窗的位置,刚刚坐下,就听见了楼下的说书先生惊堂木一拍,声如洪钟: “你们可知,数日前,夙家主与那昆仑剑宗宗主的一战?” “那昆仑剑宗的朝宗主,成名绝技梅花斩,当年名震一方,可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 “谁知这人一老,就糊涂了,昆仑剑宗从前多风光,如今却叫夙家欺负得抬不起头来!” 二楼一黑一白两个戴幕篱的,视线都瞬间看向了那说书先生。 且说夙家打上昆仑这事,早就已经在修真界传开了。夙家可没有给朝太初留面子的打算,当日围攻昆仑之事被山下的散修全程围观,传得整个修真界沸沸扬扬。 人人都知道夙家三百修士打上昆仑,朝太初不仅缩头乌龟,最后还打输了的事了。说书先生更是说的像是他亲眼所见一般: “……朝宗主本是元婴中期的修为,按理说和夙家主不相上下。但是夙家主带了众多弟子,以人多取胜,朝宗主竟然没讨到好,被打得节节败退,却又回不到那护宗大阵之中。” “朝宗主最后不得不自断一臂以赔罪,才逃回了护宗大阵当中!” …… 燕雪衣笑了。 他们两个当初把山下的夙家人留下,就是让夙家去找朝太初的麻烦的。 真没想到,朝太初都这样了还能脱身。 朝太初不狠狠放一次血,夙家怎么可能放过他!毕竟燕雪衣相信,在夙家发现他们的那个半步化神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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