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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比喝酒吃肉,晚上居然有惊喜(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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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援朝都这么说了,江晓白的打算落空,只好悻悻的端着风锅儿去灶屋,又舀了一锅肉出来,加入比试吃肉的队伍。

八个大男人,你一坨肉,我一坨肉,很快消灭了三风锅儿腊蹄子,外加两盘蹄膀,三盘梳子扣,三盘菱果扣,两盘大刀肉。

这要是放在后世,肯定不可思议。

但在八九十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就是有那么能吃。

你不服都不行。

但即便如此,江海洋、江海波,江晓舟和江晓白也都招架不住了。

肉吃得实在太多了。

“不行了!”

江晓舟最先认输,道:“援朝哥,我不行了,我认输。”

陈援朝再次给江晓舟夹肉的时候,江晓舟端起碗捂着,再也不敢接了。

“不行!”

陈援朝却不肯放他的过手,“男人哪闷能说不行呢?”

“叫你吃肉,又不是叫你喝酒!”

陈援朝说着,筷子里夹着一大坨菱果扣肉,站起来走到江晓舟身旁,拉着他硬往他的碗里塞。

“快接起,莫推来推去掉地上了。”

江海洋在一旁劝道。

身为主人,客人越是吃的欢,他越高兴,越觉得有脸面,自然也不肯轻易的放过江晓舟。

江晓舟不得已,接了。

他苦着脸看向江晓吉,“哥,我的这坨肉,你帮我代了。”

所谓的代了,就是帮着吃了。

江晓吉虽然能吃肉,但今天吃的够多,再吃下去也觉得有压力。

不过他知道自己的弟弟吃肉比不过自己,就点头答应了。

江晓舟大喜,立即把碗里的肉夹给江晓吉。

陈援朝却不依了。

你们喝酒的时候都敬我,我还不好反驳,但吃肉找人代,那肯定不行。

“哥晓吉,你给晓舟代肉,那就再多加两坨。”

他比江晓舟大,但比江晓吉小,所以一个喊哥,一个直呼名字。

帮别人代吃肉,要多加份量,这也是规矩。

“那就加两坨!”

规矩都懂,既然代都代了,江晓吉也不推辞,说了一句主动在盘子里夹了三坨菱果扣放在自己碗里。

两坨是惩罚加的,另外一坨是自己的份额。

他之所以自己夹,那就是尽量选小的。

这也是他淳朴中的智慧。

不然等陈援朝给他夹,肯定选最大的夹,这样比较吃亏。

陈援朝倒没说什么,继续给其他人夹肉。

江晓白也想推辞,可是找不到人代,只好硬着头皮接了。

“姐夫,我实在吃不下了。”

江晓白也开始求饶,道:“要不,我改喝酒!你们吃三坨肉,我喝一杯酒。”

陈援朝道:“你吃三坨肉,我喝一杯酒!”

江晓吉也道:“三坨肉一杯酒肯定不行,你要是不吃肉的话,我们吃一坨,你喝一杯。”

“嘞样可以!”陈援朝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吃肉和喝酒,江晓白果断选择喝酒。

江海洋和江海波,也选择喝酒,只有江海天、江晓吉、江晓风还坚持选择吃肉。

接下来,继续比拼。

一顿晚饭,比吃肉,扯酒皮,一直吃了三个多小时,肉不知道吃了多少,茅台酒喝了6瓶,几乎所有人都东倒西歪了。

江晓白勉强清醒,看着这样的场景真是苦笑不得。

这样子吃饭,绝对是杀敌一千,自损一千,到头来谁也不好过。

不过,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色。

重活一世,就要融入这个时代,才不会格格不入。

再说这种感觉,其实也挺好的。

上一世的时候,往事只能回味,那个年代的只有记忆,

而重活一世,可以把曾经的回忆再重温一遍,这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洗了一把冷水脸,江晓白清醒不少。

回到客厅,陈援朝已经坐在椅子上,歪着脑袋打起了呼噜,鼾声震天的响。

不止是他一个,江晓舟和江晓风也差不多。

倒是江海天、江海洋和江海波三个老的,还没倒下。

这可能,就是姜还是老的辣吧。

江晓吉也还不错,年轻一辈中,就剩他和江晓白了,总算没有全军覆没。

“老二,屋里头有绍胡不得?”

也不知怎么的,江海洋三兄弟说起要打绍胡。

绍胡,是一种本地流行的纸牌,与扑克牌的方块儿不同,是细长的,上面写着一般人认不得的毛笔字,写的是:“上大人,邱乙己,化三千,七十贤,尔小孙,八九子,佳作美,可之礼。”

据说是根据孔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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