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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chapter28(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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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孩子了。安泽一那倒霉孩子是倒了几辈子的霉让你这个招猫逗狗欺男霸女的小霸王看上了?

“我觉得,安公子不一定愿意。”唐无寻委婉的说着:“我看他喜欢姑苏,不一定愿意来到唐门。”

“他不愿意也要愿意。”恢复记忆的唐无乐眼神凶残如狼:“老子说他是我媳妇,那他就是我媳妇,也只能是我的。”

“什么恢复记忆就分手,做梦去!”

失忆之前他从来没有意识到,却在失去记忆之后意识到了自己的心意,那些缠绵,那些耳鬓厮磨,那些发自内心的依赖与喜爱都说明了他对这个青年,抱有着的是怎样的想法。

他既然已经想明白,又怎么可能会放手呢?

“五年前,我给他机会离开了,既然他自己又自己主动跑到我身边,我怎么可能会放手?”这之前放走的肥美小动物都主动跑到他嘴边了,哪里有不吃的道理?

唐无寻:身为男人,我懂你的想法。但是身为正常人,我只想说,弟啊,人家孩子只是好心救你而已,你要不要这么颠倒黑白啊?

咱们唐门,不兴恩将仇报呀。

#这么禽兽,不愧是我弟弟#

#我怎么觉得,昔日唐门小霸王,今朝唐门臭流氓#

“那你也要先回唐门。”唐无寻决定将这个难题丢给自己家老汉和老祖宗。

唐无乐点点头,他想和安泽一在一起,想让安泽一这个男人名正言顺成为自己的堂客,就必须要通过长辈们的同意。

只是唐门小霸王不知道,他们前脚走了,后脚安泽一吃完饭收拾完就出门了。。。

(安泽一:这不是废话吗?我不走,等着唐无乐恢复记忆灭了我这个知道他的黑历史的人吗?)

而且唐门小霸王更不知道的是,在他还没有到达唐门的时候,自己认定的媳妇招惹了一朵桃花。

emmm,准确的说,是一只猫引来的桃花。

安泽一喜欢小动物,非常喜欢小动物。

之前在苏州,他养过一只小土猫养了两年多,结果小猫出门玩,也不知道是被人抓去吃了还是走丢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虽然安泽一没有再养,但是他还是很喜欢猫咪的。

所以在路上遇到一只雪白漂亮的小猫时,安泽一眼睛一亮。

这真的是一只非常漂亮的猫,蓝金两色的鸳鸯眼的美猫,软软的喵声带着奶奶的味道。皮毛油光水滑柔软浓密,脖子上戴着纯金打的小铃铛,一看就是有主的。

“真是漂亮的小家伙。”安泽一蹲下来蹲在它的旁边,在小家伙不拒绝的态度下伸出手摸了摸:“你家主人呢?”

“喵。”

“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一眼瞄到猫咪的性别,安泽一抚摸的动作里多了一丝怜爱:“你家主人倒是放心,咦?”

一把把小猫抱起来,安泽一注意到它的后足上扎了一根刺。小心的拔下刺,掏出止血药粉撒在上面,又用绷带仔细包扎好。

“好了,已经………………”安泽一敏感的感觉到身后有人的气息,转过身的同时,感觉到怀里一空。同时,前方多了一个人的气息。

“喵!”

还蹲在地上的安泽一仰起头,和突然出现,现在身体还维持着俯下/身怀里抱着猫姿势的男人,目光对视。

澄澈温柔的墨色眼眸,对上了一双蓝金异色的鸳鸯眼。

如果这个时候旁边还有第三个人,就可以看到这样一副唯美而浪漫的画面:一个头戴兜帽,有几缕金发从帽檐泄出垂在胸前的西域男子,两只手搂着同样与他有着蓝金异色双眸的波斯猫,身体俯身前倾,而蹲在地上的青年身体被他的身体遮住,此时正仰着脸看着他,修长细白如瓷的脖子绷成优美的弧度。

就好像下一刻,两个人就会吻在一起。(然而并没有。)

安泽一:“欸???”

卡斯帕,波斯语里的信仰者,汉名陆离,在离开大漠来到中原之后,第一次感觉到了来自中原人的友善。

没有办法,他来自在中原名声不好的明教,天生金色头发和一双蓝金异色眼睛,若是瘦小柔弱手无缚鸡之力,可能以他的长相就会被人贩子或者南风馆盯上拐去。可他偏偏身材高大强壮,又身负双刀,怎么看都是一副不好惹的样子。

而很悲哀的是,他官话说不好,也听得不太明白。

这就尴尬又悲剧了。

没有人愿意靠近他,而当他靠近的时候对方就一脸警惕与防备。那样的眼神与表情,其实是很伤人心的。

而这一次,从离开大漠就一直和他相依为伴的猫咪球球脚受伤了,可他身上的止血药偏偏还没有了。

他不好带着一只猫去医馆(中原人不太喜欢别人把动物带进医馆),就把球球藏好去找止血药草,结果回来之后就看到一个青年抱着他的球球。暗尘弥散隐身过去,就看到球球被包扎好了的样子。

他生怕是看中球球美色抓猫的猫贩子,在抢回之后,他与青年对视。

那一瞬间,他好像理解了中原书上写的“一见钟情”为何意了,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同门的师兄师姐们对于心上人的态度那么奇怪了。

那不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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