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4(1 / 3)
安泽一十五岁的这一年, 成为了整个大唐最具有传奇色彩的年轻王爷。
两年前, 他奔赴山西, 带着他用番薯酿制的伏特加, 成功的与突厥做下了第一笔羊毛生意, 随即, 物资与水果, 换取了更多的羊毛, 而作为山西的藩王, 安泽一雇佣当地的员工为自己做活, 结果就是, 大量的羊毛制品源源不断的被卖入了中原。
在突厥人眼里, 游牧牛羊, 羊毛在突厥并不算是多么值钱,但是这些并不算值钱的羊毛在流入到安泽一手里之后, 在脱去膻味,与苎麻混合编制出来的织物与衣料,却是换来源源不断的钱财。这些钱财, 让他在西突厥那里购买了大量的土地, 种植大量的棉花和葡萄,制成的棉布和葡萄酒、葡萄汁, 再源源不断的送入大唐被贩卖。
他的手下都是当年他母后留给他的人,这些人被他从宫里带到藩地,带到他的庄子。除此之外,还有他皇庄里的人、几次灾难时期他收留的妇女儿童以及在战争期间残疾找不到工作的士兵。因为是妇孺和伤残老兵, 所以没有什么人疑心他什么。而被他收留下的人,尤其是伤残老兵,无一例外,都对他感恩戴德,因为他们知道,除了晋王,他们是根本找不到活计的,更不会有哪一个东家会给他们掏丁税,更没有可能娶妻生子。
就这样,两年,安泽一迅速成为了众多皇子当中最有钱的那一个。土豪皇子,妥妥无疑。
而比他土豪身份更有名的,是他的神秘与长相。
是的,在还没有去山西之后,安泽一就发现不仅仅只是平日紫宸殿照顾自己的宫女,连不算经常见面的侍卫都会盯着自己看呆了,不喜欢这样的他,果断跑到李隆基那里,从皇帝的私库淘来了一张面具,扣在了自己脸上。
那是累丝工艺制成的金面具,质地轻薄透气,戴在脸上,可以很好的将大半张脸盖上,仅仅只是露出嘴唇和下巴,又不用遮挡住视线。
赞一个。
但是,安泽一没有意识到的是,戴上面具之后,人们对他的好奇之心,也就不断的up up up起来。
大明宫牡丹呀!一枝花耶!
好好奇啊!
安泽一:老纸又不是大马猴,围观个毛线!
从长安去山西,对于那些试图揭开他面具的成年人,安泽一从来都是让侍卫折断手丢出去——————他出行有自己的仪仗规格,明知道他身份不好惹还敢动手动脚的,不是家风有问题的纨绔子弟就是依仗着自己有功夫的中二侠士,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人,自然也不会胡乱作为。
至于那些好奇心重的小孩子,他倒是不会那么丧心病狂,他只会伸出手摸摸小孩子的头,给他们一块糖,温声软语的说一句“哥哥摘下面具会吓到人”的话,然后把小孩还给他们惶恐不安的父母,夸两句孩子很活泼很可爱这一类的话。
为了清静,安泽一两年都没有摘下面具,并且将全部人员都调动起来,全员总动员忙起来。
叫你们一天天的总是盯着我的脸好奇,果然就是太TMD悠闲了!
就这样,两年时间,就这么度过的。
怎么度过的?
安泽一:我爱工作,工作让我快乐。
其他人:我们的王爷为什么是一个大写的工作狂魔?
总之,就算是安泽一回到了长安,他的庄子依旧有条不紊的生产着,为他盈利着。
说真的,安泽一真的不怎么想回长安,尤其是回到皇宫之后摘下面具之后,他更想转身跑路。
喂喂喂,你们看呆了的表情是什么意思?
而这份烦躁,在注意到自己父亲李隆基也一副怔然的神色之后,就更强烈了。
李隆基不是瞎子,自然感觉到儿子情绪有点怪怪的,一询问,哑然失笑。
“阿泽,你有多久没有照镜子了?”知道自己这个儿子不喜欢照镜子的李隆基轻声道。
安泽一摇摇头,答得也是干脆:“没照过。”
铜镜那玩意儿那么模糊,谁喜欢用呀。
李隆基看着他,十五岁的少年正处于少年时候最美好的年华,就像是青涩的花开始有绽放的迹象,惑人采撷又引人怜惜。
真年轻啊,他想,不知不觉当中,他伸出了手,轻轻地触碰少年的脸。
他已经可以看到,自己这个生得最好的七儿子,会在大唐引起怎样的轰动。
他为什么,会是朕的儿子呢?
一瞬间,这个奇怪的想法在自己脑中划过,李隆基回过神,哑然失笑。他这是怎么了,阿泽是自己儿子,这哪里有疑问了呢?
就像李隆基所想,回到长安的安泽一,引起了一番轰动。
现在的开元,已经步入了盛世的阶段,尤其番薯等农作物的普及,更是让大唐子民脱离了饥饿之苦。当物质得到了满足的时候,人民也就开始追求起更高的阶段了。
比如,涂脂抹粉。
安泽一第一次知道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就像是杜甫在他的诗《腊日》里面写的那样,“口脂面药随恩泽,翠管银罂下九霄”,男人脸上敷着粉,嘴上涂着口脂,这在大唐人眼里简直就是习以为常。甚至他家父亲还会在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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