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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花变霸王花(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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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要觊觎他的止逆阀。

“还是沈总酒量好啊,”男人看着宴会中心感叹道。

“嗯?”

男人笑笑,没有说话。

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洛勋看到一个挺拔的男人。

是的,挺拔。

只是随随便便的站着那里,随手拿着一杯酒,含着恰到好处的笑容,微微颔首。

就这样,也让人从中看出挺拔的味道。

似乎,再大的压力,也压不弯他的脊背。

他就是沈誓?

这个朗目疏眉的男人,就是沈逢时的小叔,帮了谢启风很多的大佬?

他怎么没喝晕呢,洛勋扼腕不已。

要是能跟这样的大佬联系上,搞谢启风就更方便了。

洛勋暗自思忖,不动声色的将手里的人塞进房间里,转身又下了楼。

再捞几个软脚虾,说不定能跟沈誓说上话呢。

这可是沈誓,比霸总还霸总。

不过,心有余,而力不足。

洛勋扶着墙,只觉得眼前隐隐发黑。

这个苏言的身体设定,好像有些奇怪啊。

走这么两步,脚就软了。

他是怎么做到跟霸总大战三百回合,直到天明,还有力气逃跑的?

洛勋知道,这跟自己刚吃了饭有关。

苏言平时吃的东西,只能保证不饿死,不能保证基本的营养。

他有十分严重的贫血,因此在吃了饭之后,血糖升高,就有犯晕的毛病。

这只是小毛病,毕竟,苏言是属于自带锁血挂的人才。

别看平时弱柳扶风的,支棱起来,能面不改色的忍受霸总的折腾。

在捐了肾之后,还能马不停蹄的逃跑。

就这,还能上班,还能洗狗。

那可是洗狗啊,体力活来的。

最后还能面色红润的跟霸总过上□□快乐的生活。

牛逼,真牛逼。

就这样的身体,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身体强健。

别说,虐恋情深了。

有这个身体干啥不行?!

直逼大学生特种兵了。

就算是挑大粪,都是最多最快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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