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鬼索魂案(11)(1 / 2)
发生在十年前的新闻被找出来,连带着人们的回忆也被勾了起来。
那是发生在冀省某个村子的恶性案件,一名十三岁的初中生被同班同学残忍的杀害并埋尸。
被害人善良正直,小小年纪已经能分担家务,还会帮家里卖苹果。
即使长期遭到施害人的霸凌,但在遇害前一天施害人提出让他帮忙挖坑,他还是去了。
结果第二天,他被三个同班同学用铁锹、锄头等工具残忍的杀害。
死亡以后,被三个小畜生埋在了头一天挖好的坑里。
还记得当年初中生被害案爆出来的时候,全网都在关注。
各个领域的博主都在为受害人发声,就连普通人也会坚持不懈的发作品带热度,让这件事不要淡出人们的视野。
可惜,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都会有新的事件发生。
人们还是逐渐淡忘了。
最终的审判结果,依旧因为施害人是未满十三岁的‘孩子’,所以没有执行死刑。
先是最高有期徒刑,后来因为各种年龄等附加条件进行了减刑,再后来因为施害人在狱中表现良好,成年以后就放出来了。
当年判处结果出来的时候,网上进行了大规模的讨论和抗议。
部分人认为情节如此恶劣的案件应该三人立即执行死刑,也有人认为最高有期徒刑已经可以了,这是按照故意杀人罪量刑的,以前还没有过这样给未成年人量刑的例子呢。
总之,讨论一段时间以后,也就没人再提了。
后来这三个小畜生成年被放出来,也上了各大平台的热搜。
可是又几年过去,互联网早就换了一波人,热度也就起来一时就过去了。
再后来,也就是现在,大家都在过着各自的生活,就连施害人也一样,好像痛苦的就只剩下受害人。
也难怪受害人会变成厉鬼。
陆星渊转发过来的新闻,让人们的关注点立马从他到底敬业不敬业这种小事,回到了初中生被害案的大事上。
【我记得这个案子,真的好快啊,十年过去了,还记得当初我天天在音符上发照片带热度,结果还是下去了。】
【我也记得,当时我还在上初中,我妈以前都是告诉我不要惹事,就是那件事以后我妈告诉我有人欺负我一定要打回去。】
【为什么突然转发这个?有点难过,我当时也一直在发声来着,后来就……有更忙的事情了。】
初中生被害案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紧接着,陆星渊又爆出了施害人的资料。
秦越、刘海和李辉三人现在的职业、居住地点都被他不打码的发了出来。
【@陆星渊:受害人的人生永远定格在了13岁,受害人的家属现在还在为了自己的孩子失去生命而心痛。
然后,让我们来看看施害人现在过得怎么样?
施害人1号,混得最好,是一个网红,甚至挤进了影视行业。
他赚得盆满钵满,住着南城高价的出租公寓,日子过得顺风顺水。
施害人2号,混得一般,是个厨子,做烧烤的。
他没有大富大贵,但比许多大学毕业生收入还高。
施害人3号混得最差,无业游民,出来以后又因为强/奸进去了。
他日子贫苦,住在一间凶宅里,名声极差。
但他还活着呀,好好地活着,不出意外,未来至少还有五六十年可活。
该死的人活着,该活的人死了。
这公平吗?这像话吗?
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这三个人在杀人的时候,是‘孩子’。
我不知道这样直接将他人的个人信息暴露出来是否合规,就算不合规我也不怕,我觉得世间礼法不该是这样的。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我的话会让更多的人关注,我想我的微博里除了广告,还应该有这些事。】
陆星渊的第二条微博发出来,立马登上热搜。
除了极个别拿了钱的人还在揪着他不敬业的事情不放,真正的路人都开始重新关注当年的事。
这不是一起多么复杂的案子,但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即便是以刑法的标准量刑,还是没有判处死刑。
所以就有了现在这一幕,因为进去得早,所以出来的也早,施害人刚成年就出来开启新人生了。
假如当年直接判处死刑呢?反正都是特殊案件了,死刑不可以吗?
如果是死刑的话,也就不会出现今天施害人活得好好的这一幕了吧?
紧接着,陆星渊又发了第三条微博。
是他在秦志刚家里时跟秦志刚的对话,重点放出了秦志刚承认秦越杀人的那些话。
【@陆星渊:上述录音,是施害人之一秦越的父亲所言。
能听出来,即使到现在,他还是觉得自己的儿子没有错,自己的教育没有错。
他的儿子杀了人,甚至凶器藏在家里,说明他清晰的知道自己的儿子是杀人事件中出力最多的,并不是被撺掇着做了坏事。
但他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还是在叫嚷着他的儿子不是故意的。
所以,很直观,面对这种极致的恶人,只有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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