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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贼藏盗奸:为什么季孙行父居然敢违反鲁宣公之命,赶走了公子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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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孙行父刚刚从齐国出差回来,差使很顺利,他本来心情很好。

但突然听说国君要赏赐从莒国叛逃来、而且是背负杀父弑君大罪的莒国公子哥土地,还任命了大夫高位,顿时就火大了。

国君哇国君,你糊涂透顶了,知道不?

但季孙行父没有直接去面见鲁宣公,而是直接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叫来,直接下了命令:

“去,将那个莒国佬驱逐出境,永远不得踏入鲁国境内半步!”

包括司寇衙门在内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哪敢不听?

就这样,莒国的公子仆无奈逃离了鲁国,再次踏上流亡之路。

鲁宣公听说季孙行父居然下令赶走了公子仆,非常生气,当着宫中的宦官仆役就摔了杯子:

“反了反了,难道寡人的命令,他季孙就不需要执行吗?”

有人将国君暴怒的消息告知了季孙行父,季孙行父淡淡一笑,命人将史官叫来。

当时的史官叫太史克,见了季孙行父,季孙行父向他面授了一番机宜,太史克就去求见鲁宣公。

太史克对鲁宣公道:“主公,季孙上卿知道主公心中不快,不敢来见主公。

但他帮助主公驱逐公子仆,确实是为主公考虑,为鲁国考虑啊。”

鲁宣公鼻孔里哼了一声,不悦道:“公然违抗寡人之命,害寡人落得一个无信无义之名,这居然是替寡人考虑、替鲁国考虑?”

太史克早就得了季孙行父的指点,鲁宣公虽不悦,但他丝毫不慌,微微笑道:

“主公且听臣一言。想当年,季孙上卿以我国先贤、夫子臧文仲为侍奉国君的典范,所言所行皆努力遵从臧文仲所持的规矩,不敢有失。

臧文仲曾言,但凡见到尊重服从自己国君的人,就应该象孝子侍奉自己的父亲一样去礼待他。

反之,如果见到对自己国君不敬不礼的人,就应该象鹰隼追逐鸟雀那样,驱逐之甚至诛杀之。

莒国公子仆是什么人?

完全就是一个对父亲不孝、对国君不敬、对国家不忠之徒!

所以,季孙上卿就按臧文仲当日侍奉国君之法,将他驱逐了。”

鲁宣公听后默然不语,太史克继续道:“主公,国君对待臣子,应当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啊。”

见鲁宣公咀嚼着这句话,一时反应不过来的样子,太史克解释道:

“主公,这是想当年我们鲁国先祖周公旦说过的话,就是告诫我们后人,一定要通过他的礼数看其德行,通过他的德行来妥善处事,通过他处理事务的结果好坏来评估他的功劳,根据他的功劳情况来确定封赏。

也就是说,有功才会有赏。

但是,这个公子仆又有何功呢?

非但没有功,还有罪!

先祖周公曾言,看一个人,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

如果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矣。”

这位太史看着鲁宣公懵懵懂懂的样子,就抖起了书包。

当然,作为鲁国这样文化大国的太史官,他的学问本来便是很高深的,再加上得到了当时被认为知识渊博的季孙行父的面授机宜,此时抖出来的书包也是份量不轻的。

太史克捋了捋胡子,对鲁宣公道:“主公,先祖周公的意思,就是一个人如果毁弃了礼数,这就是贼;

一个人如果隐匿贼人,这就是藏;

一个人如果窃取财物,这就是盗;

一个人如果得到盗取的器物,这就是奸。

如果一个人以掩贼为名,将盗来的器物用来祭祀,这是凶。

对于凶,则按规定必须加以惩处,而且不得赦免,哪怕是动用九刑也丝毫不过分啊。”

鲁宣公听后不禁心念一动,这种高深的理论他也许没听过,但对于九刑,他是知道的。

所谓九刑,就是指墨、劓、刖、宫、大辟、流放、赎、鞭、扑等九种刑罚。

墨,即刺字于脸;

劓,即割掉鼻子;

刖,即砍掉双脚;

宫,即割掉男人那玩意儿;

大辟,即死刑;

流,即流放;

赎,即罚款;

鞭,即鞭笞;

扑,即打板子。

这位太史的意思很清楚,莒国公子仆此人,他在莒国都做了什么啊?

弑君杀父,偷窃国宝,还将国宝拿去贿赂!

这样的行径,不合礼数,不孝父母,不敬国君,显然是一个浑身上下都透着凶恶丑陋的人!

这样的人,随便用九刑中的哪一刑,都不为过!

但是,如果你堂堂鲁国国君想着收下他的贿赂,给予他大夫官职,封赏他土地,那你国君犯的罪过大了去了!

鲁宣公听着汗也来了!

是啊,如果真按自己的意思给公子仆封赏,那自己不但成了窝赃犯,而且,今后自己还拿什么来教化鲁国民众?

要知道,鲁国人可是全世界最讲礼义的。

再想得远一点,莒国完全可以因此而来讨伐鲁国!

虽然鲁国不惧怕你莒国,但莒国完全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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