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6章 千机霁月(1 / 1)
位于云荒东北部的玄牧狮族,是云荒赫赫有名的灵兽大族,族中坐镇的天阶大妖据说不下于一手之数,实力仅次于云荒三大神兽种族。 若是按照天玄大陆的势力等级来划分,神兽种族是一流势力的话,那么玄牧狮族就是顶尖的二流势力,故而玄牧狮族在云荒东北部区域便成了当之无愧的超级霸主。 玄牧城是一座位于玄牧狮族领地附近的城池,由玄牧狮族负责掌控,论起规模和繁荣程度,在云荒东北部乃是数一数二的超级大城,此城也是玄牧狮族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光是城中商铺的租金,已经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位于玄牧城中心最繁华区域的玄牧阁,正是玄牧狮族经营的产业。 玄牧阁在寸土寸金的城区中心地带占地百亩,由四座巍峨雄伟的建筑组成,花天酒地的酒楼、纸醉金迷的青楼、舒适奢华的客栈,以及一掷千金的拍卖场,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暴利行业,是名副其实的销金窟。 一男一女走进了玄牧阁的酒楼,男子身穿一袭白衣,丰神俊朗,而紧跟在其身后的紫裙女子神色冷漠,肩上还扛着一杆诡异的魂幡,极为引人瞩目。主仆二人刚走进客栈,瞬间就吸引了大量的审视目光。 随后二人在二楼视线比较开阔的靠窗位置落座,任伊泱落座之后将魂幡靠在窗边,目光望向窗外,能够将下方繁华街道的情景一览无余。 血影只是瞥了一眼窗外,然后注意力便放在对面的两个陌生男子身上。其中一人白衣胜雪,肌肤白皙如玉,浓密的乌黑长发如瀑布倾泻而下,举手投足皆散发着非凡气质;而坐在其对面的另一人则是满头银发,眉眼如月,身穿一袭明黄色长衫,如皇帝龙袍,尊贵至极。 如今血影已经是天君境初期强者,感知何等的敏锐,虽然那二人身上没有对他散发出任何一丝敌意,但血影还是在他们身上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危险气息,最为关键的是,他竟看不透那二人的境界,显然,对方的实力要比自己强很多。 似乎察觉到血影的目光,那正对血影的银发男子也是抬起头来,点头微微一笑,算是释放出一个友善的信号。 血影同样微笑点头致意,然后马上收回目光,免得被对方视作挑衅之举。 不过血影的注意力始终不曾从这二人身上转移开来,时刻保持警惕,因为若是说周围谁能对其造成巨大的威胁,就只有他们了。 “邗慈向伯魉下战书的事,你怎么看?”银发男子问道。 坐在其对面的白衣长发男子笑道:“他们想打就可劲打呗,与我何干?” “你就真的一点都不关心?要是伯魉输了呢?你不是一直都看邗慈那家伙不顺眼吗,万一他真的赢了伯魉,成了云荒天阶大妖之首,我不信你还能沉得住气。”银发男子摇头轻笑,“不过话又说回来,伯魉如此心高气傲,怎么就跑到狮子峰去给人看门了?” 白衣男子一语道出了一则连他这位好友都不知道的往年秘事:“世人皆知,当年云荒十大天阶大妖榜单出来的时候,邗慈马上就跑去跟伯魉打了一架,但是,你就以为我没有跟伯魉打过架吗?不跟伯魉交过手,永远不知道那家伙有多恐怖!直到现在,我都不认为我能打赢伯魉,所以邗慈估计也悬,没有什么可担心的,除非邗慈率先突破神兽境界。至于伯魉为何会跑去给人看门,这你就要自己去问他了。” 银发男子张大了嘴巴,震惊道:“你什么时候与伯魉交过手了,此事我竟然半点不知?!还有,伯魉当真有这么厉害吗?” 白衣男子想了想,然后伸出三根手指,认真道:“三个你勉强能跟伯魉打个平手吧。” 见状,银发男子顿时变得垂头丧气起来,故作吐血状,道:“千机,你坏我道心!” 听到这个名字的血影心中不由得咯噔一下。 千机这两个字在云荒可是如雷贯耳,出身天诛蜘蛛族的他,在云荒十大天阶大妖中排名高居第三,乃仅次于伯魉和邗慈的恐怖存在!难怪方才血影会感觉到如此强烈的威胁。 拥有浓密乌黑长发的千机瞥了无比做作的银发男子一眼,问道:“湛戈以往纠缠了你那么久,你都不曾理会,怎么这次突然改变主意了?” 银发男子瞬间恢复正经模样,道:“以前是因为看在玄牧狮族的面子上,才不与他计较,可近段时间他蹦跶得实在是太厉害了,我甚是厌烦,该让他消停一段时间了。” 千机惊讶道:“这么有把握?那你还叫我过来干嘛?晚点我还要去狮子峰看伯魉和邗慈打架呢,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错过了,我可是要翻脸的。” “当然是叫你来镇场子了,玄牧狮族毕竟人多势众,万一湛戈到时候输了恼羞成怒,以多欺少怎么办?我总归双拳难敌四手。”银发男子嘿嘿笑道,“放心吧,不会耽误你看热闹的,我与湛戈约战的日期就在这几天,打完了我们就一起去狮子峰观战,说不定这会是云荒十大天价大妖唯一一次齐聚一堂。” 在得知了千机的身份之后,从对方二人刚才的对话中,血影也已经隐约能猜到银发男子的身份了——云荒十大天阶大妖中排名第九的霁月。 小六轩心中的鼠族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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