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一年之计在于春(1 / 3)
武曌姐妹到了李府之后,才知道救她们的人是当今长公主的未来夫婿,西山县伯李庸,武曌看到李庸的时候,眼睛直冒小星星,因为李庸在松州的事迹那是全天下都知道,男的敬佩,女的把他当成了心目中的英雄,这当然包括武曌在内,武曌年纪比李丽质还大两岁,可是已经媚态尽显,隐隐要把郑丽琬比下去,李庸也是很头疼,一个是武大帝,一个像曹操一样的郑女强人,如果不是她母亲范氏在后院压着,李庸的后院早就着了,李庸头疼的在院子里喝着茶,心里盘算着自己现在已经有多少个女人了,正妻肯定是长乐,两个平妻是郑丽琬和李雪雁,这是他母亲定好的,李庸也没有意见,而且他能有什么意见,不想活了?李雪雁给他做平妻,李孝恭那老家伙都要拿刀劈了他,至于春兰小雪可得也要纳做侍妾,这下好,前两天他母亲又把什么传家宝的玉戒指给了武曌姐妹,李庸都不知道他母亲哪来这么多传家宝玉戒指,一个未到十六岁及冠的少年一下子就三妻四妾了,李庸都感觉自己没脸出门了,万恶的旧社会啊,至于武顺的儿子贺兰敏之,这个拖油瓶虽然对李庸这里很好奇,可是他不喜欢这里,因为他觉得这里太小了,比不上他原来家里,毕竟贺兰家是大族,每天过都是侍女侍候的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现在没有侍女侍候,还要每天像那些仆人一样干活做事,甚至还要跟李庸念书,他已经不止一次和他的母亲武顺说要回贺兰家,可是都惹的武顺流泪满面,说他不懂事什么的,但他只觉得自己的母亲无能,对武顺也记恨上了,儿子的心思,武顺怎么可能不知道,这自然也逃不过李庸的眼里,不过他不吭声,毕竟这是人家的家事,终于有一天晚上,武顺单独来到李庸的书房,李庸看到她的时候,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不过武顺比她的妹妹性格上差很多,就是很柔弱那种,说不好听的就是没主见什么都听别人的,不过她的姿色的确是美艳动人,尤其身上带有少妇的韵味更有一番滋味,难怪她和她女儿一起服侍高宗皇帝,李治也算是姐妹俩加加老婆姐姐的女儿全包了,还有武大帝的后宫面首,李隆基连自己儿媳妇都收了,这就是后世说的汉脏唐乱就是他们这些人弄的。 “你找我有什么事?” 武顺地下头想了一会低声说道。 “之儿想回贺兰家。” “哦?想回去就回去呗,我说你们不是卖身给我,想走随时都可以走,我不会阻拦。” 武顺听了慌忙摆手。 “不,不是的,只是之儿想回去,他毕竟是贺兰家的,至于我和曌儿,要不是公子出手相救,我们姐妹的命运是怎么样,可想而知,而且你对我们都很好,夫人也很照顾我们,所以我们不会离开。” 武顺越说越小声,俏脸更是如红霞般绯红,她自然知道范氏的意思,她更加明白就和妹妹将来会怎么样,可是她毕竟已嫁过人,还生过孩子,自卑肯定有,但是李庸和范氏,甚至整个李府都没人歧视瞧不起她,反而很尊重她,这是她从来没有感受过的,这个时代姐妹二人娥皇女英共侍一夫,在贵族中比比皆是,何况像李庸这样的,武顺也是很喜欢的,毕竟她也就比李庸大四岁,在李庸那个年代还在读大学的年龄,她喜欢李府的环境和人,那个女人不喜欢过平静的生活。 “好吧,我还是那句话,如果你们觉得不喜欢住在这里,随时可以离开,至于你儿子,我会安排人送回贺兰家去。” 李庸也是正常男人,自然不喜欢给别人白养儿子,所以就答应了武顺的要求,贺兰敏之第二天就被李庸安排送走,武顺看着多年的儿子离开,心里很难受,但是她知道,她儿子根本不喜欢这里,也瞧不起她这个母亲,贺兰敏之也是只白眼狼,离开那天连自己母亲武顺都不打招呼,就跟着贺兰家的人和李庸的人离开长安,李庸看到这一幕觉得武顺这个决定是对的,不是她不爱自己的儿子,而是她这个儿子真心不咋的,他希望武顺在以后的时间里慢慢淡化吧。春节大假很快就要结束,李庸的醉美人是大卖特卖,郑丽琬再采取饥饿营销和会员制的策略下,现在长安一盒醉美人黑市上能买一千两,而且是有价无市,郑丽琬可以说赚疯了,一箱又一箱的金银铜钱秘密拉到西山银行的地下保险库里,所有的一切都朝好的方向发展,李庸的资本不断壮大,不少行业开始垄断,把那世家门阀的压的透不过气来,资产不断缩水又无可奈何。今天天还没亮,李庸又被几女从被窝里拉了起来,因为今天是新一年的第一次朝会,李庸又被传旨参加,李庸还是老样子找了个隐蔽的位置睡懒觉,仍由前面说什么有多激烈都不关他的事,其实的确也没什么事,也就是李二和那些大臣们说今年的工作计划,都一些老生常谈的事情,什么春耕、教育、税收、民生等事,其中最激烈的还是科举,那些反对的还是坚持反对寸步不让,这样搞的李二很下不来台,吵了大半天,个个吵的耳红脸赤都没个结果,最后李庸又被黄言黄公公在同一个位置给拉了出来,李庸心里吐槽自己这个黑心的岳父,一搞不掂就拉他做挡箭牌,那些人看到李庸,心里就膈应的不行,知道李庸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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