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当养成系变成黑莲花10(1 / 1)
傻子家里沈遇之已经来过一次,如今对这股恶臭的味道也算熟悉,只是比起当初,血腥味愈发浓厚了一些。
推开门,一只金毛的尸体出现在屋子正中央,一旁还摆着一张与吴胜腹中一模一样的卡片,只不过上面的字变了。
【漏网之鱼,猪狗不如。
——兔子】
仍旧是有一个兔子的图案,卡片上的兔子笑嘻嘻,像是在嘲笑警方的无能。
漏网之鱼是什么意思?是指杀了吴胜后,也要将这个从犯杀死吗?
但屋子里只有一具狗的尸体,哪有傻子?
沈遇之的视线凝在那具金毛的尸体上,当初来到傻子屋里,傻子就已经虐杀了这只狗,而现在的金毛身上却看不出血迹,甚至一双眼睛格外明亮,只是一动不动。
眼睛?
沈遇之蹲下,将手电筒的灯打开,直直照着那双眼睛。
一双黝黑而惊惧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沈遇之,这哪里是什么狗眼睛,分明就是人的眼睛!
当初吴胜尸体上消失的眼球有了下落。
那这具金毛犬的狗皮中藏着什么东西,就不言而喻了。
沈遇之隔着尸体还有一米的距离,就能嗅到浓浓的腥臭味,夹杂着血腥味。
“凶手已经将傻子分尸,一点一点塞到狗皮里,在屋子里,我们还找到了很多具收藏起来的狗皮以及琥珀胆碱,傻子平常杀了不少狗。”
傻子一个人,无父无母,邻居又不敢靠近他,为什么能活下来,或许就是靠着吃狗肉。
用装有琥珀胆碱的毒针将小区里的狗毒晕,再用袋子装到自己家里一点点感受虐杀的快感,最后将狗肉吃掉。
“这个兔子,有些许羊头判官的风格,又不太一样。”
韩城点点头。
羊头判官给自己的定位是“除恶扬善”,但现在“兔子”的作案手法更倾向于表演型,“作秀”的因素更多,并不是完全模仿羊头判官。
比起吴胜那拙劣的模仿,如今这忽然出现的兔子要缜密许多,不仅会利用枪击案让傻子被惊吓到借机逃离,更是拿捏准了韩城三人的行动时间。
就好像......一直在盯着他们。
沈遇之眸子微眯,猛地起身朝窗帘边走去,灰色窗帘只拉开了一小截,他走过去看向窗外,感受到镜片的折射,朝着对面楼层的天台看去,果然看到了一架望远镜和一个模糊的人影!
是兔子!
沈遇之留下一句“找到了”,便飞快转身朝着楼下走去。
这里是居民楼,窗外都有防盗窗,沈遇之可不能“故技重施”,像往常那样直接跳下去。
“什么找到了?”
乔颂恩还没反应过来,一旁的韩城面色一变,也急匆匆跟着沈遇之的身影跑下去。
表演型人格的犯罪,通常会将犯罪现场布置为像展览馆里的艺术品,卡片便是对艺术品的介绍。
这种人犯罪,更喜欢不停欣赏自己的作品,也很期待警方看到这“艺术品”时的感受。
第一次吴胜的案件,是有人打了匿名电话,电话对面也是机械合成的声音,而第二次犯罪,就是刻意引导警察回到傻子家里发现尸体。
但沈遇之还是觉得有些许奇怪,这两起案件似乎都办得有些匆匆忙忙,并没有达到完美意义上的“艺术品”标准。
这个犯人似乎别有用意。
沈遇之的速度很快,韩城险些就跟不上,跨越一栋楼的距离再加上爬楼,竟然只花了短短两分钟。
空无一人的楼道,沈遇之止步,看着忽然出现的身影。
“兔子。”
来人戴着一个有些许滑稽的兔子头套,兔子笑嘻嘻的,只不过那双竖起来的耳朵上插满了无数钢针,鲜红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沈遇之。
这栋楼的五六楼还没有出售,因此这里空无一人。
“兔子?你们警方给我取名为兔子吗。”
兔子的声音有些许尖锐和滑稽。
“凭什么未羊的名字就那么好听?羊头判官,虽然听着有点傻乎乎的,但比兔子可好听多了!”
兔子似乎很不满警方给他起的名字,而现在,他面对一位高级刑警,居然还有空吐槽自己的名字。
“算了,不计较这个了。既然你追过来了,那你就是韩警官?额......我还以为年纪会很大呢,没想到看着还挺年轻的,未羊就是被你抓的?”
而这时,韩城也急匆匆赶来,胸膛剧烈起伏。
“你就是兔子?”
被连着问了两次,兔子明显有些生气了,说话的语调更高了一些。
“正式介绍一下,在下卯兔,再叫我兔子我可就要生气了哦。”
卯兔的尾音拉长,说话的声音听着也年轻,完全看不出是个连续杀人犯,手法还极其狠毒。
卯兔,未羊......是十二生肖?
“你在模仿羊头判官作案?”
韩城继续问道,眼神快速扫过卯兔的身体,寻找身上是否带了什么攻击性道具,顺便一点一点朝着他那边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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