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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就是哥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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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把枪。”

唐顿推开枪店大门,还没等将脚迈进店里,就对吧台前方正看着报纸的秃头老板说道。

听见唐顿的声音,秃头老板抬起眼皮,让视线越过老旧的镜片落在来人身上。

“你看上去可不像有钱付账的人,我该把枪拿给你么?”

老板放下报纸,皱着眉头扫视起唐顿穿着的一身破烂。

那可真是一身破烂,厚重的血渍和枪击留下的破洞铺满了他的亚麻衬衫和休闲裤,老板甚至能透过裤子看见他的腿毛。

至于他的裤兜,那里平坦至极,显然是空空如也。

瞧见秃头老板审视自己的眼神,唐顿不置可否的迈开脚步,来到吧台前方站定。

“想让我掏钱,起码得让我见到枪!”

唐顿抬手敲了敲吧台,对老板继续说道。

“一把手枪就好,你应该能看出来,我很急。”

“呵,倒也没错。

手枪是么,我该给你拿把格洛克,可那太普通了,我知道你这样的人会更喜欢什么。”

看着唐顿沉静的眸子,秃头老板总觉得自己看见了一团炙热的火。

不知怎么,老板突然多了些期待,于是他从吧台下方取出两把他珍藏的手枪。

“M1911和MarkXIX改,我们这种老头子都喜欢这些老物件,尤其是前者的稳定性和后者的大口径。

这两个可是我珍藏的老古董,看在我这平时没什么顾客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个优惠。”

一边说,老板一边分别为两把枪填充子弹。

眼瞅着老板居然开始装子弹了,唐顿忍不住嘀咕一声。

“老伙计,你服务不错啊,还给我装弹的,就不怕我抢过枪把你干掉?”

“这里是哥谭,年轻人,你以为我凭什么这么老还能开枪店?

如果你想,那你尽管去做,而我总会比你更快!”

老板回应唐顿一句,接着将装好子弹的两把枪放在唐顿面前。

他的手则死死按在两把上好子弹的枪上。

能看出来,若是唐顿有所异动,老板随时可以持枪干掉唐顿。

可即便如此,唐顿却还是拨开老板的左手,硬生生将MarkXIX提起上膛。

与此同时,秃头老板也早已拿起M1911,将枪口瞄准了唐顿的胸口。

迎着老板的枪口,唐顿咧嘴一笑。

“我都已经有枪了,凭什么还要付账?

老板,请你尊重你卖给我的小玩意。”

话音落下,唐顿也将枪口对准了老板的脑袋。

见状,秃头老板将枪朝口唐顿晃悠两下。

“看在你和我儿子年纪相仿的份上,我可以再给你一次组织语言的机会,另外我要劝你一句。

哥谭从不缺少持枪杀人的坏种,那群嗨高了的混混已经多的数不清了,又何必多你一个。

即便我能看出你刚遭遇了什么,可你还活着,活着就该珍惜生命,伙计。”

“为什么要珍惜生命,杀不死我的只会让我更强大,而若是真能杀死我的,它们会让我空前强大!

另外,原来你珍藏的老货就是烤蓝的沙漠之鹰,看来你是个红脖子老白男啊!”

唐顿一边回应老板的话,一边将沙鹰塞到腰间,满不在乎的转身就走。

看唐顿毫不在意自己的威胁,秃头老板忍不住露出个滑稽的笑容。

“算你狠,伙计,那把枪就当我先租给你了。

顺便送你一盒·44马格南子弹,如果明天你还活着,不要忘记过来结账。

对了,你叫什么,我总该知道要找谁讨钱。”

“唐顿,唐顿庄园的唐顿。”

唐顿抬手接住老板赠送的子弹,接着大踏步走向店门。

看着唐顿的背影,秃头老板握着手枪的右手轻轻的动了几次,但最终,他还是任由唐顿走了出去。

就像哥谭不缺少持枪杀人的坏种一样,哥谭也不缺少被抢劫的店铺,老板早就习惯被抢劫和反杀抢劫者的生活了。

不过今天的劫匪让老板觉得有点兴趣。

“唐顿么?”

秃头老板嘟囔一声。

“他和我都知道,如果我愿意,在他瞄准我之前,我可以杀他十次。

既然他连死都毫不在乎,那我又何必在乎一把枪呢?”

话音落下,秃头老板收回手枪,重新拿起报纸观看起来。

今天的报纸让他咋舌,布鲁斯·韦恩居然在时隔多年之后,重新回到了这座城市。

提起这个名姓,秃头老板的视线仿佛穿过墙壁,落在哥谭市中心最为高耸的建筑物上。

那座建筑叫韦恩塔,就像哥谭也可以叫韦恩城一样。

这里是韦恩的哥谭!

哥谭的皇帝回来了!

……

离开枪店的唐顿皱了皱眉,阴沉的天气和暴雨让他看不清远方街道上的招牌。

哥谭总是被阴云笼罩,典型的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唐顿不喜欢这里,可哥谭似乎喜欢他。

今天上午,唐顿还在老家张罗他刚盘下来的社区超市,同样是个雷雨天,正摆货的唐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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