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 是幻境还是真实?(1 / 3)
舒黎疑惑地飞高处, 从上往下俯视。
偌大的殿堂里,聚集了上万的精灵, 个个身材高挑, 肤白貌,华冠丽服,举止优雅, 随着优轻快的曲调,跳出赏心悦目的舞蹈。
除精灵王弹奏竖琴外, 还有精灵吹长笛、竖笛、口琴, 以及弹拨弦乐器,如交响乐般的合奏,听人心驰神往。
置身于金碧辉煌的殿堂, 听着妙的音乐, 欣赏着人的舞蹈,听觉和视觉达了双重享受。
舒黎情不自禁地飞向精灵王, 落在竖琴顶部,自然地坐下, 背后半透明的翅膀随着旋律轻轻晃。
他喜欢音乐。
从小就喜欢。
音乐不仅令人身心放松, 还能引起灵魂上的共鸣。
虽然他出身富贵, 但免不了有一对爱鸡娃的父母。
从幼儿园开始学外语、画画、书法、小提琴、跆拳道、街舞、游泳、高尔夫球……
太多了, 多他产抗拒心,最后只有硬笔书法和小提琴坚持下来, 其他全都学了个表皮,随着学业加重, 逐一放弃。
穿异世界后, 听了精灵的音乐和诗歌,惊籁。
一开始, 舒黎觉每个妖精弹的唱的都完无瑕,挑不出一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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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听多了,深入了解了,逐渐分辨出差异。
比如,西特的竖琴弹没有利亚精湛。
所以西特是幼崽的语言启蒙老师,利亚是专业的音乐老师。
然而,利亚并不是音乐造诣最高的妖精。
但凡听过精灵王弹奏的竖琴,都能深深地体会,何绝世佳音。
上次幻境,舒黎在众神之殿,听少年时代的精灵王弹了一曲,被迷神魂颠倒。
今,再次听精灵王弹奏的琴曲,他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升华了。
小小的妖精幼崽,坐在精灵王的竖琴上,双手托腮,听如痴如醉,完全忘了身处幻境。
年轻的精灵王变换指法,炫技般的弹了一段至至极的旋律,结束了这首赞神的曲子。
殿堂里的精灵们停下跳舞,恭敬地向精灵王行礼。
“感谢王,我们带来如此人的音乐。”
精灵王淡笑,被众多崇拜的眼神凝望着,宠辱不惊。
精灵们散开,回座位上继续吃吃喝喝,精灵王仍抱着竖琴坐在椅子上,似乎并没有起身的打算。
舒黎从好的音乐中回神,眨巴着嫩绿色的眼睛打量眼前的金发精灵。
换作现实,他断然不敢和精灵王面对面,但现在是幻境,对看不见自己,他以大胆地、尽情地近距离接触。
金发的妖精幼崽扇翅膀,离开竖琴,绕着精灵王飞了一圈,最后落在他的肩膀上,熟练地抱一缕他的发丝,然后——
脸狠狠地埋进柔滑如水的金发里。
呜哇~~~
他早就想这么干了!
不道精灵王的头发是怎么保养的,发质好不思议。
前两次他站在精灵王的肩膀上时,不敢明目张胆,现在是幻境,随便他怎么摸怎么蹭,过足了瘾。
精灵王准备弹琴的手指一顿,低头侧目。
舒黎蹭非常嚣张,只差在精灵王的头发上荡秋千了。
突然,一道似有若无的视线,落他身上。
舒黎不由自主地抬头,狐疑地望着精灵王完的侧脸。
唔?
他……应该看不见自己吧?
隔着遥远的时空,一切都是假的,他不是他,仅仅是个虚无的意识。
想通了,舒黎肆无忌惮,愉快地蹭着一缕如蚕丝般冰凉的发丝,小嘴里发出满足的叹息声。
“弗瑞斯。”
一位身穿白色长袍,头戴金冠的俊男子,用清冽的声音轻唤精灵王的名字。
精灵王转头看向来白袍男子,放下银色竖琴,起身优雅地行礼。
“弗雷斯阁下,不您是否满意仲夏节的安排。”
被唤弗雷斯的正是光神莱恩特·弗雷斯,精灵族和妖精族的创造者。
精灵王是他创造的第一个精灵,名副其实的光之子。
弗瑞斯同弗雷斯。
光神极宠爱精灵王,赐予他一个与自己姓氏似的名字,很长一段时间,精灵王和神住一起,直光神他创造了许多同族后,离开众神之殿,来这片大陆的西,创建精灵国。
仲夏节,是感谢光神和地神的好日子,精灵王邀请神水晶城堡,与精灵们同乐。@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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