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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四章 全力维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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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徽呵呵笑道:“好,好啊。本县和诸位可不是敌人,没有什么屈服不屈服的。这本就是一举多得,众人得利的好事。你们今年复耕,或许得不到太多的收益,甚至还要赔上一些钱粮。但是明年后年乃至往后呢?岂非是一定能弥补回来的。况且,不光是钱粮收益的事情,你们回来复耕的事情,本县会大力宣扬,让百姓们感念你们的恩德大义。这可是钱粮买不到的东西,是也不是?”

众人无可奈何,只得道:“你说什么便是什么,你说的都对。”

李徽笑道:“诸位族长,不要这么垂头丧气。诸位此番举动,本县会上禀郡守,彰表褒奖。这对诸位可是有莫大的好处的。别的不说,我居巢县两年后的中正评议,本官便会优先举荐诸位族中子弟。这难道不是诸位最希望的事情么?希望诸位族中子弟能够中正高品,授官入仕,将来能想本县一样,做个有为的官员,为你们的家族增光添彩,哈哈哈。”

众人白眼乱翻,这李徽愈发的不要脸,说什么和他一样有为,真是自吹自擂不知羞耻。跟他一样,岂非是卑鄙无耻之徒。

不过李徽说的这些话倒是正中他们的心坎。作为地方小族,谁不想家中有人能够中正入仕,壮大家族。但居巢县混乱数年,中正评议的选拔举荐的资格都已经停了数年。在外郡县虽然能够安身,但却是客居身份,并不

能参与当地中正举荐和评议。若李徽真的兑现承诺,那绝对是他们愿意看到的事情。

……

从清晨直到午后,历时三个时辰,李徽终于将居巢县大族回归庄园复耕的事情搞定。

为了避免这帮人口是心非回去之后变卦,李徽临时起草了一份复耕协议,内容大致如下。

一、居巢县十几户大族必须于二月底之前正式展开复耕事宜。各大族雇佣本地百姓为其耕种,自雇佣之日起,必须负责所雇佣百姓的住处以及基本温饱。

二、所雇佣百姓和大族之间非主仆所属关系,乃正常雇佣关系。雇佣期限三年,三年内百姓不得中途离开。三年期满,雇佣百姓愿意离开者,大族不得拦阻。此三年内,土地所获三七分配。大族得三,百姓得七。三年期满,愿继续耕种雇佣者,双方自行商议分配比例,双方公平议定,各自遵守。

三、大族不得无故解雇雇佣百姓,若有偷窃、怠工、故意损坏田地沟渠农具,性质不端且有实据等情形,方可禀报居巢县衙,予以解雇。大族若有无端打骂羞辱克扣百姓所得者,居巢县县衙将出面予以惩罚。

四、为表彰本地大族义举,居巢县令将亲自褒奖,授予‘义族’匾额,全县张贴公告予以褒扬。县令李徽将亲自举荐大族子弟,各大族优先分配中正资格。

五、各大族在城中开办产业店铺,雇佣本县百姓做事者,免征一年

关税和市税。

六、各大族在居巢县有需要的时候,需派出家丁部曲,提供物资人力协助抵抗外敌。本县县令李徽承诺,保护大族田产安全,若受外敌所损,则照价赔偿,不让大户承受损失。

以上这些条款,都是经过李徽和众大族族长激烈的讨价还价和口水喷飞之中达成的。这个协议虽然不能称做完美,但是这已经基本上照顾了双方各自的主要诉求和责任义务。

李徽目前需要的是尽快安排入籍流民安定下来。被大族雇佣虽然不是最好的办法,但起码在这三年之内,他们的生活有了保障。在约束大族不得随意解雇他们的条款之下,他们能够安定下来,并且可得饱暖。

而且,李徽明确了种地的百姓只是雇农的身份,便是避免这些百姓沦为大族佃客,成为大族的附庸。这样,他们便有随时抽身的自由。

当然了,三年期限的约束也是为了弥补大族第一年的亏欠。今年,从三月开始,大族们便要负担雇佣百姓的吃住。且第一年的地里产出的粮食必然是不足的。

本来,大族们死活咬定要四六分成,但李徽岂能允许他们如此盘剥百姓。大晋租税很重,李徽记得吴郡顾氏家中的雇农只能分得五成所得,可见盘剥之严重。三七分成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

当然,这帮大族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答应三七分成,但是提出生产工具自备,不提供任

何生产工具,水车耕牛之类的一概不给。李徽考虑再三,还是答应了他们。毕竟置办生产工具是将来百姓们自立所必须的。这也不能算是什么苛刻的条件。

至于关税市税减免一年的条款,其实倒也不是针对大族的特权。事实上李徽打算对所有居巢县的铺子都这么干。毕竟百废待兴,百姓们必须要熬过这一年,能让他们开店做生意活下来便已经很好了。免征一年关税市税,也是为了促进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更好的生存下来。

其他的荣誉上的,什么举荐中正的承诺,中正名额的优先,都是一些虚的东西。这些东西李徽自然是愿意提供。别说颁发‘义族’的匾额了,便是再多颁发些其他的夸赞他们的匾额,李徽也是眉头都不皱一下的。这些东西要多少给多少,只要能够让居巢县的百姓们安顿下来,一切恢复起来走上正轨,便达到了李徽的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最后一条,在遇到外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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