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疯子撒钱啦(1 / 2)
男人一身黑色刺金长袍衣袂飘飘,黑色的双瞳冷峻如锋,举手投足,皆是独属于强者的气魄与霸气。
银狐步子迈得很大,没两步就走到了人群前边,朝看台上的王母和大帝施了礼。
大帝给他赐了座,他坐在天灵宗宗主梵问天边上。
虽然此次,银狐在魔界中了埋伏,但好在有惊无险,顺利完成了大帝私底下交给他的任务,找到了大帝要找的人。
一直以来,应玄对银狐印象都不错,虽然出了明玥那件事,但也应了他想敲打言贞一族的心思。
他打算过段时间,就让银狐入主总阁,封神君。
银狐坐下后,他的眸光又落在了那个有些呆萌的女孩身上。
这个女孩不仅生得漂亮,眉眼还十分像一个故人,那个他悄悄放在心底的爱人。
那时,他还不是大帝,在一个山野之地,遇到了一个狐族的女子。
她很爱笑,眼里的光明媚而热烈,深深地吸引了他,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某一天,她突然就从他的世界彻底消失了。
他怎么找,都寻不到她的踪影。
她有一个自小就定下的未婚夫,想来,她一定是去追寻她的自由,她的幸福了吧。
他突然想起,前几日和银狐闲聊时,他说她媳妇是个孤儿,还在襁褓的时候就被抛弃了。
在部落没人疼没人爱,过得很辛苦很可怜。
他听完,突然就感觉心里痛得厉害。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明明什么都没做,却三番五次被明玥针对。
他莫名地心疼。
可惜,言贞那一脉,势力强大,他怎么会不知道他们私底下干的那些勾当,不过是睁只眼闭只眼罢了。
说实话,他十分欣赏银狐放荡不羁、刚正不阿的性格,不会被家族或势力所牵制,坚定地维护心中的信念和正道。
在仙都,谁家不是政治联姻,这些个王族,没有第二个人像他这样,敢于和庞大的家族抗衡,说不的。
有些深入骨髓的观念,还是需要疯子来打破。
所以,当他听说银狐娶了个山沟沟的女子做妻子的时候,他心里怅然又佩服。
因为,他做到了他做不到的事。
如果,当时,他有银狐这样的魄力,可能,就不会有这么多无法弥补的遗憾了。
他也能和喜欢的女子,温柔相守。
他看着花戎,眼里现出一些微不可察的情绪。
他没有孩子,一直以来,他都希望有个孩子,如果是女儿,就更好了。
自从梓妍离开他以后,他对男女之情就淡了,和言贞走到一起,也不过是两家长辈的意思。
如果,那时,梓妍为他生了孩子,大概也是这般大了吧。
在问了花戎的生辰后,一些莫名的情绪在他心里不断放大。
本来,他只是觉得花戎眉眼和梓妍长得很像,这仔细一瞧,竟然还有几分像他。
他压下心中的焦躁和兴奋,当下,不过是猜测,还需要再求证一下。
想到手下报信说,言贞这一脉蠢蠢欲动,估计很快会对银狐和花戎下手。
他眼里又闪过一丝担忧,他已经负了梓妍,可不能再让他们的女儿有所闪失。
虽然,理智一直告诉他,这件事还只是猜测,但是,他越想越觉得没有那么巧合的事。
她,肯定是他的女儿!
“帝君,你怎么了?”
言贞眉眼现出探究,应玄自来处变不惊,从未见他露出这样慌张的神色,她暼了眼看台上的女子。
这么个脆皮渣渣,不过是漂亮点罢了,一个两个跟没见过世面似的。
不过是个再嘚瑟几日就没命的货,有什么好一惊一乍。
男人真是,肤浅!
花戎笑嘻嘻地走到赵小灵边上。
昨晚男人难得没有闹她,她睡了个饱饱的觉,又画了个美美的妆。
想到等会能白捡一大笔钱,她开心得眼睛亮得像小太阳。
“呦,是六级丹药呀,还不错呢。”
“可惜,比我差一点。”
赵小灵刚比完一场,脸上有点灰,加上穿的是丹学院统一制式的灰色衣服,站在边上,就像一个低等丫鬟。
她快气死了。
回去一定要和院长提一提,这么丑的校服,谁穿谁丑好吗!
花戎不看她蹙起的眉尖,探着脑袋问:“你刚炼完一炉,会不会累呀,要不,下午再比吧。”
“我正好回去吃个午饭。”
本来,她早上化完妆,又去严风和兰姨那转了一圈,吃了好多茶水糕点,肚子鼓鼓的。
可是来的路上,男人又给她剥了好多坚果,她越吃越饿。
现在,又想吃男人烤的烤鱼了,放在碳火上,滋滋冒油,烤得外焦里嫩,咬起来酥酥脆脆,香香辣辣。
就那么想了下,口水差点从嘴角流出来。
赵小灵看她那嘴馋的样,嫌弃地撇了撇嘴,也不知道那个坐在高台上的男人,到底看上她啥?
当然,花戎想回家吃饭,她是不会如她愿的。
赵小灵:“哼,比了才知道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