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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活埋了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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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见是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年轻小伙跑了过去,单看背影和穿着,属实“其貌不扬”。

古代文人将诗会视为高雅,高如庙堂,参加此类的活动,即便再穷酸、再三餐不继的秀才也会花光积蓄把自己装扮得很体面,这既是对自己的一种包装,也是对文学的尊重。

可眼前这个不知哪来的野小子,一身麻布衣,身上还沾染了尘土,竟像是刚从地里面耕田回来的一样。

身上还带着一丝盐焗鸡的香味?哪里蹭到的?

他眼里有诗会吗?

他尊重文学吗?

他尊重在场的千百平洲才俊吗?

叶大世子目光锁定李宣,心中更怒了。

一个穷酸庄稼汉不好好耕田种地,跑到城里来参加诗会,丢人现眼,还扬言有诗一首?

庄稼汉会写诗?

荒天下之大谬!

最可恨的是,这厮居然当众喧哗大叫,吓坏了本世子的栖凤?

若没有他这么一喊,本世子岂非就能摸到栖凤的手?

他娘的,老子追了三年啊,今日是最接近可以摸手的时候,那个狗庄稼汉坏了我的好事!

叶浪心中暗想着,怒火蹭一下冒到了嗓子眼。

古人礼仪繁多,阶层等级极为森严,单说直视,就是一种非常无礼的行为。

就更别说一介卑贱的平民,敢在权贵面前大声喧哗,惊扰到贵人了!

毫不夸张的说,单凭李宣刚才这一声大喊,就已算犯了权贵的逆鳞,随时都有性命之忧。

古代命如草芥,乃是常态。

权贵杀人更是不问缘由,更何况还是一介低贱的平民?

叶浪冷哼一声,脸色黑如锅底,甩袖就喊道:“来人!”

但话刚说出口,下一秒忽然意识到即便再怒,也不能在心上人面前表露出过多暴戾。

而且,柳栖凤还在车上呢,便又立马挡退了上前听令的侍卫。

重新伸出手,又道:“栖凤,你来。刚才”

可他还没说完话,抬头之间,却见车上再无人影。

柳栖凤在他暗怒的间隙,已经自己下车走了。

而他竟还不知,傻傻地对着空车伸手,看起来有些滑稽。

一旁的柳栖凤闻言,回眸道:“叶世子作甚?还不走吗?”

令叶浪大为尴尬,面色更沉,强笑着应了她一声后,扭头小声对身后的侍卫说道:“那个狗庄稼汉坏了本世子的好事,记住他的样子,等下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他给我活埋了!做干净点!”

侍卫眼中闪过一丝阴狠,重重应是,目光同样锁定在李宣身上。

另一边。

李宣急急跑来,终于赶在官员敲响铜锣前,把手中诗文交到了对方手中。

“官爷,你手中的铜锣没敲,小生不算是晚到吧?还请你多担待。”

他尽量把话说得和善些,让自己看起来更具亲和力。

李宣前世是学美术和研究古诗词画作的,自然是对封建历史有些了解。

在古代,民在官的面前,可不是一般的二等公民那么简单。

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自己还是得谦卑一点。

胡乱张扬跋扈,那是蠢人所为。

因此,那句“官爷”不得不叫。

但李宣不知道的是,他无形中已经得罪了一个比“官”还要危险百倍的存在。

官员审视了李宣一下,眼中略微有些鄙夷,接过诗文后,却道:“看你那样子,是刚从地里回来?”

如此一言,却是令围观的文士一阵暗笑。

庄稼汉也来参加诗会?他没有自知之明吗?

来就来了,也不知打扮一下。

周围的才俊都极为体面,不说个个锦衣华服,但好说歹说都看得过去。

李宣却一身粗布,既视感就像个庄稼汉。

但这本就是他刻意为之,“高调者死”的道理他懂,要不然单凭他怀中的三百两“巨款”也够风光一下。

只是既然抱着低调的心思来,又何须争这个面子?

于是,便顺势拱手回道:“大人知道现在可是农忙啊,地里赶收,就先忙活了一会儿。我早年读过两年私塾,迷途小书童一个,也想来碰碰运气。”

既然你认为我是庄稼汉,那我就是吧!

官员轻笑一声:“嗯,像你这样的投机者倒是不少,但也别做太大的梦,长长见识就好。不过,你说得没错。铜锣未响,你不算迟到。那就”

就在官员即将接受李宣的投诗时,不远处却传来一道冷漠的声音,打断道:“等等!”

叶浪沉着脸走来,冷面道:“那就什么?按照诗会的流程,桌上的最后一炷香烧完,就算海选结束。哪管你铜锣敲不敲?这是长公主殿下定下的规矩!再说了,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参加殿下的诗会!”

他说着,指了指官员面前桌上已经烧完的香,同时又给了官员一个冷冽的眼神。

令那主持的官员不禁一愕,赶忙躬身道:“是,世子说的是。”

叶浪家世显赫,即便在京都也可以横着走,此番只是一眼,便吓到了平洲的官员。

李宣听了愣住,朝叶浪看过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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