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社交悍匪(1 / 1)
刚开始几天,二喜只是在附近的胡同和家里转悠。
第一天早饭后,王菲菲去了少年宫学钢琴和英语,王建华去上班。 而宋梅去前面看店。二楼的租户都是从超市外面的楼梯进出。所以除了小喜偶尔的哭闹,整个院子都很安静。
无事可做的二喜,陪着王军在商店门口坐着聊天。聊得最多的是小王庄,二喜说了小王庄西面那片年代久远的坟地,说了村里柴垛里的鸡蛋,还说了房后老太太惊天动地一骂。
而王军最多提起的还是一些上了岁数的老人,这些老人大都健在,那些逝去的一 个也没提起。估计老爷子经常向来家里的亲戚打听。 二喜童言童语讲述的乡间的趣事,常常逗得王军前仰后合。
晚饭过后,爷孙俩会到附近的小公园遛遛弯, 二喜会跟着王军扎在老头儿堆里聊天,认真听话的模样讨了一堆老头儿的喜欢。刚开始,王军还怕小孩无聊,可看到小孙女儿听得津津有味,摇头晃脑,又觉得小丫头讨喜又搞怪。
不止王军,王建华一家三口也这样觉得这小丫头很讨人喜欢。 刚来的时候,小丫头上身红白条纹半袖,下身姜黄色五分短裤,脚上套红色塑料拖鞋。一 身打份土的不能再土,可与之相反的是干净整洁。露出的皮肤没有一点尘土污垢。王菲菲甚至观察到,她的脚趾甲盖都剪得整齐,没藏一点泥。 让人少了好多反感。
几天相处下来,一家人都控制不住的喜欢上了这个乡下小丫头。
先是王菲菲发现这个妹妹,和以前来的那些乡下小孩一点也不一样。她不会盯着她的漂亮裙子,也不会乱动家里的冰箱、彩电、录音机,更不会对她的房间感兴趣。无事可做的时候,就看她抱着她家那个奶娃娃玩?这些让王菲菲看她越来越顺眼。
王建华白天不着家,晚上回家吃完饭就替媳妇儿看店。 商店关门了就回屋睡觉。除了在饭桌上,根本没机接触到她。发现二喜的不一样还是偶然。
因为家住郊区的缘故,王建华从家里到单位,骑车要用好长时间。天气本来就热,回到家嗓子都要冒烟了,所以到家第 一件事就是喝水。自来水是不能直接喝的,暖瓶里倒是有水,就是烫,只能边吹边小口小 口慢慢喝。
自打堂弟一家来的第二天,王建华回到家,拿起自己的专用水杯准备倒水,就发现水杯里装了大半杯温水,当时一口气喝完了,也没有多想。可接下来几天,每天都是这样。他下班的时间,他媳妇最是忙碌,压根指望不上她? 他老爹和闺女压根没长那颗心,他一直以为是林秀兰帮他提前准备的。
直到有一天王菲菲在少年宫肚子疼,老师电话打到了单位,王建华请了假,提前下班去接女儿,到家的时候,正看见小丫头给自己的水杯里倒水。王建华心里顿时感觉,这小丫头怎 么这么懂事,这么可人疼。
宋梅打看见这小丫头起,就提着一颗心。毕竟以前那些乡下来的小孩可以说是迹斑斑。那些孩子会到超市乱拿东西,吃饭的时候上下翻菜,专找肉吃,更有甚者,会到店里偷钱。这还不是最让宋梅头疼的,每回有孩子来,女儿总是受委屈。让当她这个妈的怎么受得了。所以这些年来,宋梅对这些上门的穷亲戚越来越讨厌,也越来越冷漠。
林秀兰是个意外,她非常有分寸。每次来都能帮她做好多她没时间做的家务。也很讨女儿喜欢。这几年也从没有带大孩子上门,都带的是没断奶的小娃娃。
可几天观察下来,宋梅提着的心放了下来。那孩子吃饭的时候很有规矩,做事和秀兰一样有分寸。重要的是菲菲一回没有告她的状。
她来的第二天就来了商店,只不过宋梅打过招呼后,就搬个小板凳坐在大门口凉棚底下,托着腮打量大街。
宋梅从门口冰箱里拿了根奶油水棍递给她,小丫头摇头拒绝,拒绝的理由让宋梅哭笑不得:“伯娘,虽然我也想吃冰棍儿,可电视上有个中医说,冰棍儿吃多了不好,湿气大。”
宋梅又拿了最近新出的给她,这孩子还是拒绝,拒绝的理由更是啼笑皆非:“伯娘,吃糖多了不是坏牙吗?如果我的牙掉完了,岂不是有好几十年不能啃排骨。那太亏了,我要保护好我的牙,我最爱吃排骨。”
宋梅也不再管她,只看着她不让她乱跑。从中午开始,冰棍、雪糕卖得最好,尤其现在是暑假 。有些孩子一天能跑好几趟。原来还曾抱怨,公公分这个破房子,都快偏到四季青了,有钱不买楼房,还非要加盖,现在才知道姜还是老的辣。
前两年北京修北四环,去年又是亚运会,外地人呼呼啦啦地就通进了北京城。 其中打工的人数最多,市中心他们住不起,只能往四环媳妇边找住处。这不,二楼的八间房全租出去了。虽说附近开商店的不少,可来自己买货的人却不见少,甚至还越来越多。傍晚下班的点儿,外地这些打工的,买啤酒的人能来好几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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