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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案 小镇大火(1)(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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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内破获了天阳大学案,连续奋战三个昼夜,几乎没睡觉,大家都累坏了,姜局给所有参与办案的干警放了一下午假。有的补觉,有的逛街,真是各有各的休息方式。第二天早上,所有人按时到岗。大家仍未从案件当中完全解脱出来,趁阎刚和黄一为去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时间,讨论着案子的细节。  姜局在新闻发布会中提出了“360°追凶”的说法,这既是对技侦组的表扬和肯定,也意味着更大的期望和压力。黄一为感到责任重大,刚回到办公室,皮鹏就向他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皮鹏说:“家兴说过,我们是360°追凶,但我觉得这个案子,我们的证据链有瑕疵。”  黄一为很感兴趣,问他:“你说,瑕疵是什么?”  皮鹏说:“由于凶手方国正死亡,我们只能无口供定案,我们的证据里有一条死者的裤子,裤兜里发现了一根尼龙绳。裤子上有死者的血迹,裤子确实属于凶手,再加上其它证据,证明方国正一定是凶手。我们推断凶手自己准备的凶器是尼龙绳,是因为死者反抗得比较激烈,导致凶手无暇把尼龙绳拿出来,而改用草丛里的砖头打死受害人。除此之外,凶手为什么不把裤子扔掉?根本无法解释。”  黄一为很赞赏地点点头:“你能想到这些,我很高兴。我们能推测的是把其它衣物扔在垃圾桶里的时候,他只穿了一条裤子,因为裤子里边发现了他的皮屑组织。所以他没法扔裤子了,总不能光着回家。回家以后,为什么还没扔,就无法判断了。方国正的老婆说,那条裤子是方国正过生日的时候她给方国正买的,有一定纪念意义。我猜可能是这个原因吧,但已经无法考证了。正如你所说,这些确实是疑问,由于凶手已经死亡,我们确实无法得到凶手的证实。不过,方国正有杀人动机,有作案时间,砖头上的血迹与他扔掉的衬衫上的血迹一致,而衬衫只有他一个人的皮屑和汗液,所以我们的证据是没有问题的。”  “是的,组长。我明白!”皮鹏说。  “姜局已经对记者说了,我们重案大队是360°追凶——无死角追凶。我更在意的是第一次勘查现场时我们没有发现何春阳的包,虽然是范若军故意隐藏的,但我们重案队所有的人都有责任。另外,第一次勘查现场时我们也没有发现那个废弃的小门。我们到底能不能做到360°追凶,还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在每个案子里都做到无死角追凶,还很难说。我们就用这个案子引以为戒,认真对待每一个现场、每一件证据、每一位受害人。我很赞赏大家对于这个案子的思考,今后我们要戒骄戒躁,我们要学的东西还很多。”黄一为强调了一下。  戴家兴说:“没想到方国正这样一个知名教授,在私底下却如此龌龊。学术造假,杀人灭口,真是人面兽心。”  成丽雅说:“这个案子给了我们一个重要启示:不要以貌取人。教授可以是凶手,保安也可以是凶手,大家都是人,都有七情六欲。欲望一旦超越了理智,罪恶就发生了。”  “橙子姐说得对!”戴家兴认同成法医的说法。  两周后的一天,成丽雅和戴家兴接到了一个任务,做一起交通事故的伤情鉴定。  戴家兴听了,立即抱怨起来:“伤情鉴定也归我们管了,我们是重案队,开什么玩笑!”  成丽雅也不认可局里的安排:“伤情鉴定交给支队的法医科就行了,我们是为构建整个案件的证据链条服务的。可是,这种鉴定连案件都不是,怎么会把这种任务分到重案队。”  黄一为说:“我跟章队反映了,但任务还是分到了我们这儿。丽雅,你原来就是法医科的,法医科的鉴定任务非常繁重,他们手头的工作都已经满负荷了。正好我们这儿有空闲,所以就分到了重案队了。鉴定本身并不难,难在让人信服,可以说我们重案队是刑侦支队的特种兵,是专家,我们做的鉴定更权威,更具说服力。丽雅、家兴,你们俩去一下。”  成丽雅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没再说什么。戴家兴一边抱怨着,一边出发了。  南城交警大队大队长马英瑞接待了成丽雅和戴家兴,向他们介绍了具体情况。伤者赵国志说他准备过马路,宝马车车速过快,撞到了他。宝马车车主王冬妮却坚持说,她在正常行驶。宝马车经过时,伤者突然走向马路中间,她刹车不及,撞了上去。  最大的困难在于该路段没有监控,宝马车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不仅无法观看事发过程,也很难找到目击证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伤者认为宝马车主应付全责,赔偿其所有损失。宝马车主则认为伤者突然行动,有故意讹诈的嫌疑,所以坚持不赔偿。马队想让法医做一下鉴定,了解事情的真相,以便做出合理的处理。  在病房里,马队带他们见到了伤者赵国志。赵国志刚才还神气活现地与人聊天,见到有人来,突然开始呻吟起来。成丽雅很烦感这种两面派,心里有了一个简单的判断。  赵国志向马队抱怨:“警察同志,明明是那个女的撞了我,她还耍赖,你们可不能放过她。我相信警察是公正的,不会偏向有钱人。要不然,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怎么活?”他说话夹枪带棒,不像一般的伤者,有很强的“社会范儿”。  与马队同来的干警通知主治医生换药,好让成丽雅利用换药的时间检查伤者的伤情。伤者赵国志左侧小臂骨折,腰部有瘀青,左脚脚踝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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