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治理黄河(2 / 2)
置,其职司归三司河渠案,仁宗嘉祐三年复置,设判监事一员,以员外郎以上充任,同判监事一员,以朝官
以上充任,丞二员、主簿一员,并以京朝官充任,丞轮流出外治理水利工程,又在澶州设外监。
石小凡现在提出成立都水监,赵祯立刻同意。
北宋时期,都城在开封,当时黄河水患严重,宋王朝对治河很重视,设置了权限较大的都水监,专管治河,沿河地方官员都重视河事,并在各州设河堤判官专管河事,朝廷重臣,多参与治河方略的争议。
这个时期治河问题引起很多人的探讨,加深了对黄河河情、水情的认识,河工技术有很大进步,特别是后来王安石主持开展机械浚河、引黄、引汴发展淤灌等,在治黄技术上有不少创新。
而此时石小凡提出的,正是除了机械浚河外的这些方法。
机械浚河,就是大宋的黑科技,浚川耙。
浚川耙采用八尺巨木,再在巨木上安装二尺木齿,上面用巨石压着,沉入水底。巨木的两端系上大绳连接在大船的绞车上,就可以在河底来回搅荡,达到疏浚河床的目的。
其实是瞎扯淡,如果水太深,则浮力很大,浚川耙沉不到水底,即使勉强沉到了,力量极其微弱;如果水太浅,一旦遇上石头,根本搅不动,而且浚川杷在水底下很容易翻转过来,所谓的浚川耙就是个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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