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宁古郡王府(1 / 2)
“快快快!去找个兽医来!”李彻一把拉过常凝雪。
常凝雪被李彻拉进营地,已经顾不得震惊担架上的大虫了,脸上涨起了一层红晕。
虽然大庆风气还未恶劣到女子不让出门的程度,但拉手这种事情还是有些过格的,尽管李彻拉的是手腕。
直到李彻放开了手,她仍晕晕乎乎地站在原地。
李彻却是没想那么多,只是一心想救下那只东北虎。
他很喜欢老虎这种生物,威武霸气。尤其是脑门上那个‘王’字,更显王者风范。
华夏人大多对老虎有种发自内心欣赏,称其为百兽之王。
就连大圣都很喜欢老虎,特意把虎皮缠在腰间当裙子,何况他李彻呢。
前世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也就能在动物园看看老虎。
如今穿越到大庆,能合法饲养老虎也算是隐藏福利之一了。
医治老虎这种高难度工作,就不可能交给那些二把刀医护兵了。
医护营中正经的医师都被李彻叫了过来,还真找到一位兽医。
这位年轻时是乡中的兽医出身,后来遇到一位贵人,教了他正经医术。
能当受人尊敬的医师,谁还会当兽医啊。
于是他便暗自发誓,以后不再为兽类治病,而要当一位医人的名医。
但在李彻的感化下,他还是决定再重操旧业一次。
“腹部伤势是利爪划过的,虽然很严重,但大虫的体质强悍,老夫觉得应该能医好。”
兽医信誓旦旦且哆哆嗦嗦地说道。
“嗯。”李彻满意地点了点头,回头看向胡强,“阿强,放下棒子吧。”
胡强默默收回了距离兽医脑袋只有三厘米的铁棒。
经过兽医的悉心治疗,那东北虎的情况总算稳定了下来,沉沉睡去。
李彻看着这只沉睡的大猫,越看越喜欢。
围猎差不多也结束了,该打道回府了,李彻索性将大老虎和小老虎一同带了回去。
老虎吃得虽然多,但朝阳城如今最不缺的就是肉,那就先带回去养着吧。
经过钱斌等人简单的盘点,围猎的收获比想象中还要大。
毕竟是未经开发的东北,此刻这里的野生动物资源比闯关东那会儿还要丰富。
李彻虽然没有对比前世的历史,锚定现在的时间段。
但根据气候来看,此刻应该不是明末的小冰河期,而更像是唐宋时期。
那时候的东北比现在还要温暖,四季分明,物产富饶。
所以才会孕育出辽、金这样的大国,和宋朝对立。
李彻带着满载收获的队伍回到朝阳城,很快就引起了百姓们围观。
百姓们自是欢呼雀跃,通过这两天相处,大家也能初步感受到李彻这位藩王是什么样的人。
待人温和、出手大方,他能搞到的好东西,绝对不会吝啬分给百姓。
果然,刚入城后,李彻便大声向周围的百姓宣布:
“今日围猎收获颇丰,若有家中缺肉的,可去东门临时集市,本王最低价卖给你们。”
百姓们自是连连叫好,知道自家王爷说一不二,说是低价卖给他们,就一定是白菜价。
比如昨日殿下卖给他们一批衣服,虽然破旧不堪还有怪味,但却真的保暖。
而且价格便宜,几乎等同于白送。
至于为什么要卖,而不是免费发给百姓,李彻也有一番自己的考量。
所谓升米恩斗米仇,以低价卖给百姓们,既显示了恩德,又促动了经济流通。
白送则不同,因为东西总有送完的那一天,到那时习惯了不劳而获的百姓反而会因此心生埋怨。
百姓们得了李彻的许诺,仍不肯散去,簇拥着亲卫队一路向王府而行。
李彻也不驱赶,他还是很享受这种与民同乐,受民众爱戴的感觉。
然而,当一辆载着大虫的车,在众目睽睽之中出现在队伍中时,李彻也有些不淡定了。
“嘶,这东西要遮盖一下啊。”李彻看向秋白,“让百姓看到了,不得骂我不务正业?”
要是在现代,有人看到高官开车把一只老虎送进别墅,估摸着能把报警电话打爆。
秋白笑道:“无妨,殿下对百姓有大恩,养一只大虫而已,百姓们不会计较的。”
果然如秋白所说,百姓们看到车上的大虫时,除了引起阵阵惊呼外,并没有其他举动。
反而,李彻还听见有人说:这大虫太丑了,配不上王爷。
在百姓们看来,李彻这个藩王毫无缺点,他们从未见过如此真心为百姓着想的王爷。
最重要的是,李彻能让他们每个人都吃饱饭,看得起病。
这样的藩王,别说养个老虎了。
就是养条龙,大家也得高呼养得好,最好要养五爪的,别的龙配不上我们家王爷。
进入内城后,百姓们才逐渐散去。
车队继续向里行驶,最终停在一座豪华的庭院之前。
李彻勒住马,看着眼前这座由使馆改成的王府。
这几天一直在忙碌,都没抽出时间好好歇息,每天都是办完工后,直接在府衙找个房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