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首次接敌(1 / 2)
李彻平举手中长枪,面色严肃,双眼紧紧盯着十米外战马上的越云。
胯下战马躁动地踏步,鼻息喷出化为一片白雾。
越云大声提醒道:“殿下需当心,末将要来了!”
“来战!”李彻爽朗回了一声。
两人同时一甩马缰,手中包了枪头的木枪横了起来,相对而冲。
两马交错的瞬间,李彻率先发难,手中长枪搅动而去,带起一阵劲风。
出枪的速度不慢,姿势也是像模像样,倒是有点战场宿将的风范了。
越云面色不改,手中长枪轻轻一拨,李彻的长枪猛然上抬,化解了危机。
两马交错而过,李彻勒马回头,笑道:“再来!”
在古代马战中,双方各自骑马向敌方冲去,攻击,防守,调换方向后再拼杀一次,便是一回合。
两人手持长枪,又对冲了七八回合。
越云看准一个破绽,长枪一抖,向外侧一挑。
李彻顿时觉得手掌一滑,手中的长枪脱手而出。
李彻勒紧缰绳,看着飞远了的长枪,叹了口气:“还是比不过子龙啊。”
行军的这几天,李彻一直在和越云学习枪法。
自己给越云赐的字还真贴切,这家伙枪法猛地一批,真有些石家庄赵子龙的样子。
日后的战事只会更多,总用一把长剑杀敌不是个事,至少要学习一个长兵器。
长枪无疑是最完美、通用的武器了,尤其是有越云这个枪术高手当师傅。
枪、矛、槊其实都是一种兵器,而且稳居冷兵器时代最受欢迎的长兵器榜首。
相比于长剑和短刀,枪具有更大的杀伤范围,能更有效地杀敌。
长枪造成的贯穿伤,也比单纯的砍伤更难医治。
“殿下的天赋很高,只要您勤加练习,枪法有超过末将的一天。”
越云表情诚恳,事实上他也没说假话。
原身的身体协调性很好,就是力气太小了,导致他看上去弱不禁风。
李彻穿越过后,每天都会多吃补充营养,并且锻炼身体。
最后一个短板也被补上了,天赋一下子就显露了出来,一种武器拿来后,很快就能上手。
毕竟是庆帝的种,练武天赋说是天才也不为过。
“不求能赶上子龙你,我只是想学点保命的手段。”李彻摆了摆手,“战场凶险,虽有胡强他们护着,但也说不准会发生意外。”
“殿下英明。”越云拱手道。
李彻笑了笑,看向远处:“休息得差不多了,继续出发。”
距离安东城还有不到一天的路程,李彻已经能感觉到空气中阵阵寒意带来的紧迫感。
先前开路的依旧是蛮族营。
李彻没有给他们配弓箭,也没有铠甲,甚至连盾牌都没有。
弓弩营和骑兵营紧随其后,一是负责警戒,二就是负责盯着这群靺鞨人。
但凡他们有异动,无需李彻下令,弓弩营就会将箭雨倾斜到他们头上。
甚至李彻和得尔布很直白地说,让你们开路就是当敢死队,扫平障碍的。
二者之间的关系还没到友好的地步,可以说是奴役和被奴役的关系。
李彻深知蛮族畏威不畏德的秉性,除了在吃喝上没亏待他们外,其他待遇皆是差宁古军一筹。
就在此时,一名骑兵拍马而来:
“殿下,前方依然没有情况。”
李彻点了点头:“知道了,斥候营莫要松懈,再去探,前哨至少要散到三里开外。”
“是!”
李彻当然不会完全信任靺鞨人,所以除了靺鞨骑兵在前方开路外,斥候营的哨骑也分散在队伍外围。
“殿下。”诸葛哲面色凝重地凑了过来,“最近几天几乎都没遇到蛮族,看来我们距离安东城很近了,那些小部落都跑光了。”
“嗯,要做好准备了。”李彻点了点头,“为将者当未雨绸缪,所以我才让军队放缓速度,别一头扎进敌军的地盘。”
这里是关外,是讲究丛林法则的地方。
杨忠嗣和高丽是两只猛虎,两虎相争,山里的其余野兽只有逃命的资格。
所以,如果迎面撞到一支军队,大概率就是高丽军。
诸葛哲好奇地看向李彻:“殿下,我有一事不明。”
“何事?”
“殿下出身皇宫,应当只读过圣贤书,最多看两本兵书。”诸葛哲疑惑道,“但您为何如此精通军阵,将一切军务都安排地井井有条呢?”
李彻哑然失笑,原来诸葛哲说的是这件事。
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现代中国学生的知识储备?
每次升学都要经历军训,从小就看《三国演义》、《隋唐演义》这样的小说,偶尔还会看看军事频道。
长此以往,虽然不是专业的,但肯定会懂点军事常识。
当然,这些只是锦上添花,李彻觉得自己之所以能熟练地指挥军队,靠的还是天赋。
庆帝的基因遗传到原身后,似乎也转移到自己身上了。
导致他行军布阵,只需一看就知道了个八九不离十,放眼一瞧就知道哪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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