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买家电(1 / 2)
叶飞扬脸上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容:“那可不行,你是正德武馆的正牌馆长,我哪能和你抢。” 说完,叶飞扬直接起身走向倒在地上的高馆长。 高馆长头上密密麻麻都是虚汗,嘴唇已经被咬出血,显然是疼得很了。 “浩然,你去把馆长房间里的药液拿出来,我给馆长疗伤。” 说完,叶飞扬便撕开高馆长胸前的衣服,开始用银针给他止血。 正德武馆的学员们见到这一幕,都好奇地伸长了脖子。 只见那银针刺进胸膛后,原本流血不止的胸口竟然真的止住了血。 浩然很快就拿来了药液。 叶飞扬毫不客气,直接将一大瓶药液都撒在高馆长的胸口。 “好了,休养几天就行了。” 叶飞扬接过浩然递过来的纱布,便将高馆长胸前的伤口包裹了起来。 在正德武馆众人震惊的目光中,高馆长竟然在叶飞扬的搀扶下站起了身。 这下不光是正德武馆的学员,就连金胜宇和金秀珍都愣在原地。 要知道,同样被踢破胸口的金硕现在还在医院的病房上,被包成粽子一般躺着,动弹不得。 “你那是什么药液,这么神奇?” 金秀珍忍不住询问。 高馆长知道叶飞扬是想通过这件事情收复了金胜宇和金秀珍两兄妹,便很给面子地解释道:“这是飞扬调制出的药液,全世界独一份。” 说出这话时,他脸上带着一抹自豪。 金胜宇和金秀珍顿时明白,为什么被挑断了手筋脚筋的高馆长还能恢复正常。 如今看来这定是药液的功劳。 浩然人小鬼大也连忙补了一句:“这药液我们都用过,一下子就能去除淤青,喝了还能提神醒脑呢。” 这下子,就连正德武馆的学员们都不禁来了兴趣。 金胜宇和金秀珍对视一眼,两人都沉默下来。 叶飞扬也不着急:“金馆长还是快些去医院包扎吧,伤筋动骨一百天,金馆长好好休养,我就不打扰了。” 金胜宇点头谢过。 来时的傲气全部消散,低着头离开如同一只斗败的公鸡。 正德武馆的人来得也快去得也快,乌泱泱一大片很快消失在天虎堂门口。 见他们离开,叶飞扬转身看着高馆长担忧道:“没事吧?” 高馆长摇头,脸上带着一抹苦笑:“没什么大碍,只是怕要耽误了过几天的选拔赛。” 叶飞扬拍了拍高馆长的肩膀:“放心吧,不会的!” 告别了天虎堂的众人,叶飞扬径自去菜市场割了不少的牛羊肉,顺便买了冰箱和洗衣机等一系列的家电赶回天水村。 只是几天未回,叶飞扬就见那后山的草药已经种了七七八八,看来再过两天便能彻底种完了。 拉家电的车子摇摇晃晃地停在叶飞扬家门口。 村里人见状,都一脸羡慕地围了上来。 “飞扬,你这买的冰箱还是双开门的,可真大。” “就是,这个是全自动洗衣机吧?我之前去卖家电的店里看过,听说一万多呢。” “这算啥呀,人家飞扬还买了空调呢。” “是啊,今年夏天是热不到咯!” 村民们羡慕得直冒酸水。 叶飞扬家的房子在村里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破房子,这些家电放到那破房子里,他们都不由得心疼这些。 “飞扬,你家准备啥时候建房,你也该娶媳妇儿喽。”隔壁的三婶子忍不住打趣了一句。 叶飞扬看着自家的三间小瓦房,这才反应过来。 这段时间经常不在家里呆着,倒是忽略了家里的房子还没有建。 就在这时,不知道是谁吆喝了一声,林敏回来了。 叶飞扬远远望去,就见林敏背着一笼猪草,满头汗水地朝家里走来。 看着林敏白嫩的胳膊被茅草割出一道道血痕,叶飞扬心疼地挤过人群从林敏背上接过了那笼猪草。 “飞扬,我去镇上赶集看到有人卖两只小黑猪猪仔,就买回来了。” 看到叶飞扬回来,林敏很是开心的分享着这几天的经历。 看着开心的嫂子,叶飞扬想要制止她上山割草的话又吞回了腹中:“怎么突然想着买猪了?” “咱们自家养的猪肉好,过年了咱们就杀猪吃。” 两人说说笑笑,很快就回到了家门口。 村民们看着并排走的两人,都不由得面面相觑,低声议论起来。 “飞扬和敏敏还挺般配的。” “是啊,以后飞扬要是结婚了,敏敏该怎么办哦。” “能怎么办,林敏是飞扬的嫂子,总不能还嫁给飞扬,这不是那啥吗?” 眼见着两人越走越近,众人都停止了议论。 “敏敏,飞扬怕你热到,还特意给你买了空调,你这弟弟可真会疼人。” “可不是,比我家男人还强呢。” “……” 听着村民们的话,林敏喜笑颜开。 她看着已经从车上卸下来的空调洗衣机这些物件,有些心疼:“咱家就两个人,买洗衣机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话间,林敏爱不释手地抚摸着洗衣机和冰箱。 以后有了冰箱,去镇上买肉就能多买些,每天也能做肉菜给飞扬补补身体。 村民们帮着安装的师傅将这些大物件抬进了屋里。 一个冰箱外加洗衣机,直接就将不大的房间占据了一半。 叶飞扬有些不好意思道:“嫂子,等过段时间我不忙了,咱们就建栋新房子。” 林敏看着叶飞扬,早已经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敏敏,飞扬这么能干又能挣钱,你以后可就要享福咯。” “是啊,苦了这么多年,日子可算是有盼头了。” 村民们也不由得替林敏感慨唏嘘。 “哇,这洗衣机真是太漂亮了!” 听到动静赶来的刘菲菲看着那高级的滚筒洗衣机,眼中的喜欢都快要溢出来了。 放眼整个天水乡,哪家能用得起这么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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