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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途经匪村(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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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了第一个镇店后,孙亦谐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寄信。

这信寄给谁呢?寄给那行脚商于庆的家人。

由于某些大家都明白的原因,信是孙亦谐让黄东来代笔的,大致内容是: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们,即诸位于庆的家人们,于庆因在浉河上遇到风雨,失足跌入水中淹死了;而“我”,也就是写信给你们的这个“无名氏”,在于庆的行李中找到了这份路引,得知了他的姓名和户籍,我能做的,也只有把他留下的那些货物都换成钱,和这份路引以及报丧的信件一同寄给你们,请你们节哀顺变。

当然了,实际上孙亦谐并没有拿于庆的货物,于庆的货物也值不了几个钱,至少比起孙亦谐塞进信封里的银票数额来说是远远不值的。

再者,于庆也不是失足淹死……

但所谓尽人事嘛,像这种举手之劳、合理的谎言,孙亦谐做也就做了。

他的理解是:长痛不如短痛,直接把于庆的死讯告诉其家人,再给点银子让他们今后好好过活,总比让他们在家一无所知地苦等要强。

不过,孙亦谐也就只能管到这一步了,至于再往后那家人会怎样,他也不会放在心上。

这……就算是不错了。

可能有人会觉得,孙亦谐这么有钱,干这点善事那是理所应当,不值得称道。

但你仔细想想,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有句话叫“善财难舍”,你再有钱,让你完全不求回报地拿钱出来做一件善事,也是很难的。

这世上很多为富不仁的人也捐钱,也做慈善,他们有些是亏心事做太多了,想通过这种方式买自己一个心安,还有些则是买个名声、做做姿态。

真心想着要帮别人一把、不求任何回报,既不留名、也不把事儿到处去说,做完之后自己还根本不放在心上,不产生什么优越感的……那才叫纯粹的“善举”。

而这种人,这种事,永远都是极少数。

因为这类事本身的性质,也限制了其广为流传。

当然,孙亦谐可没到这境界,只是在这件事上,他做得还是不错的,说到底……他当初就算不拾起那个路引,又怎样呢?

因此,就连黄东来事后都不禁赞叹道:“可以啊孙哥,简直是大仁大义,菩萨心肠,义薄云天,救苦救难……”

反正诸如此类的形容吧,也就雷不忌听完会信。

孙亦谐的反应倒是和平常一样,但凡是黄东来对他的夸奖,他都是当挖苦听的:“你给老子闭嘴!这叫人情世故。”

他们仨之间也没就这事儿说太多,在镇上休息了一天,买了三匹马和几套衣服,他们便继续开始赶路。

…………

前文提过,过了浉河,一直到武昌为止,这段路上并没有太大的城镇。

此地山高路险,那是逢山有寇,遇岭藏贼啊。

双谐也不傻,知道这条道儿不好走,所以他们这回买的马是比较次的,而身上的衣服呢,他们也都换成了那种粗布制的、非常便宜的货色。

如此一来,他们一行三人看起来也就不那么扎眼了,至少不像是那种“肥羊”了。

就这样,在这旅途之初,一切还算顺利,三人转眼便行出了十几里地去。

待过了龙坡山,行到鸡公山脚下时,天色渐暗,他们在山脚处到一个村落,便就地借宿。

这村子非常小,小到连个名字都没有,官府可能都不知道这里的存在,村里只有十几户人家,大多都是樵夫和猎户。

而能同时让三个人借宿的人家只有一户……就是村长家。

这村长姓吴,也没什么正经名字,就叫吴老大,因为他年轻时在村里最壮最能打,所以就被选出来当了村长。如今他年纪大了呢,自己是打不动了,不过他还有俩儿子,战斗力比起他们老爹当年来也是不遑多让。

表面上看,这村子也没什么特别的,但实际上,这儿就是个土匪窝子。

这里所有的村民,都是半民半匪,没有行人打这儿过的时候呢,他们是民,也有正常的谋生手段,但有路人过的时候呢,得看情况……要是合适,他们就干些土匪的勾当。

吴村长,既是村长,也是这伙村匪的老大,他那俩儿子便是他的左膀右臂。

一般情况下呢,他们也不杀人,只劫财;劫色的事儿他们也不干,因为村民们家里基本都有媳妇儿孩子,不少人家里的娘儿们比他们家男的还横呢,他们不敢乱来。

劫财这块呢,也不是直接就拔刀抢,而是有别的方法……

这不,休息了一晚之后,孙黄雷三人刚要出发,就遇上这村里的套路了。

三人骑上马,行到村口,路边就忽然奔出一孩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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