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有媳妇吗?(1 / 3)
要说到买活军的婚恋现状, 那就不得不先说说买活军治下如今的人口了,买活军之前拿下临城县时,人口才刚刚破万, 但现在, 算上各地前来做工的百姓,活死人实际上已经超过四百万,至少常住人口也在三百六七十万上下——这还是历年来天灾人祸,饿死不少人的结果。 倘若是在十几二十年前,这个数字只怕还要上浮个三成,当然了, 这也是因为买活军这里不收人头税,反而有很多和户籍相关的福利,因此很多隐户都没有继续隐匿的动力,出来上了户口, 这四百万人里,原本的隐户至少占了有六七十万, 一来一回,人口数量反而和上一会大造册时统计得差不多了。 这些数字,买活军有时也会公布在买活周报里, 显示出其治政的不同,而且他们还会公布年龄、性别这些数据, 有心人自然可以从中解读出许多和自己相关的信息:在买活军的活死人中,如今男女比例大约是六成比四成左右,按照周报的说法,这已经是全国甚至全世界最为健康的性别比了。欧罗巴那边倒是不溺婴, 但女婴长大成人的概率更低, 成年女子早夭的可能性也更高, 因此,在欧罗巴,穷汉子也是一辈子都讨不到老婆的。 但是,六比四,是算上几乎是五比五的新生儿性别比,匀过之后的结果,而且也有很多老妪来买活军这里讨生活,在十五岁到四十五岁这个年龄段,男女比例依然是不乐观的七比三,并没有太多的改善。 的确,买活军在不断的运女娘进省,但是一个女娘往往携带了一个家庭,其中也有男性,大家很容易就能发现,女娘的绝对数量上升了,但是,随着人口的不断扩张,比例反而还在不断被稀释,并不像是吏目们说的那样,男女比例趋于平衡,因为似乎连衙门都低估了男性流民来买活军讨生活的热诚。 自然了,对于本地的百姓来说,他们还是很支持这个决策的——说实话,也由不得他们不支持,福建道大部分地区都还没摆脱新占之地的定位呢。 买活军对新安岛和壕镜的占据,并不算是完全的统治,他们还要给敏朝分账,因此不算是领土扩张,因此,福建道很多百姓热情支持买活军下南洋开拓,因为这也关乎着他们自己的前程。 不过,从婚配角度来说,初来乍到的女娘想要结婚,肯定是更愿意找本地人,因此对本地的男丁来说,这始终还是一件好事,而且大多数百姓因为能做房东了,对外来者也还算是比较友好。 但是,如果抛开籍贯的角度,光从性别来说,男人找媳妇的难度只能说是有所降低——在外头见得到女娘了,不像是从前,女人仿佛是一种奢侈品,出现在他们面前时永远都有主人的保护,没有足够的身家,便只能远远地看着。可见得到和娶得到是两回事,结婚依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哪怕是从数学概率来说,也一定有一半以上的男人娶不到老婆。 而且,还得考虑女娘暂时不想结婚的情况,买活军这里不许人口买卖,人贩子是要抓去吊死的,不论是从外地买人过来贩卖,还是从本地诱拐百姓贩去别处。在本地,最大的人口贸易者是谢六姐,她的私盐队用盐和糖换回了无数女童,毫无疑问,这些女童是要为她做活的。 她们的地位和活死人们非常平等,因为活死人个顶个也是谢六姐的奴才,他们在法律上来说根本无法拥有自己的奴隶,要别人帮他们做任何事情都只能通过雇工的形式——虽然政治课本上也说了奴隶制的邪恶,和现有的制度似乎形成了微妙的反差,但是,百姓们一向是不会很把衙门里喊的口号当真的,他们只看执行,执行上,买活军就是不允许卖身契的存在,只允许雇工合同。于是,也就不存在通过卖身契占有性资源这么一回事了。 既然老婆买不来,那就只能是去谈婚书,请媒人去相亲了,这里毫无疑问也就存在着全新的博弈——僧多粥少,可不就要看条件了。现在,就黄夫子的了解来说,泉州城里到了年纪的单身汉,倘若在泉州没有房子,没有一份一日四十文的工,那是不好说亲的。 不要说什么有情饮水饱,在这个时候,越是老式的人家,对婚姻的要求也越务实,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一个长相周正、四肢健全,一日可以赚到二十五文的女娘,如果肯签一份相对老式的婚书,在婚介所里至少都是匹配有房有好工的儿郎,彩礼也已经上浮到了二十两,甚至对嫁妆没有丝毫的要求。 所谓的相对老式,主要是在冠姓、居住场所、家务分配这些细节上,在婚书中的条款,三大权已经完全是基本配置了——健康权,打配偶是要赔钱的,财产权,双方工作赚来的钱有多少归自己花销,多少并入家庭,忠贞权,男女均不得发生婚外关系。这三权上如果不是约得平等,就是倾向于女方,譬如健康权,很多婚书就只约定了男人打老婆要赔钱,没有约定反过来的情况,作为一种些微的让步,取悦女方。 至于那些不怎么老式的婚书呢,也是大把有男人肯签的——要注意的是,这一切所有的竞争,都发生在【有房、月薪过千、城市住户】这个群体中,那些一日二十五文、二十文,平时住在村里,农闲时进城打工的农户,根本连入局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就没有女娘愿意见这样的小伙子,从社会氛围来说,他们只能接受这样一个推断:如果没有什么大的变动,基本上,他们是娶不到妻子的,只能接受单身到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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