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8章 冒名认父与问题的根本(1 / 3)
“漏洞?是冒名认父?” 王无名毕竟是熟悉一线工作的情报头子, 一听谈吐,就知道他对于民情是有体会的,小武一笑, 道,“是了,冒名认父是个口袋,也是解决这种未婚生育的问题最核心的痛点——孩子需要一个父亲, 那就找一个父亲。有钱有权的, 为情人找个跟班做丈夫, 又能费什么事儿——您是一线的情报员,只怕没少办这种案子吧?” “多——便是新法令出来之前也多,很多还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甚至连正妻都是心照不宣还帮着遮掩——从前在敏地就是姨娘, 也生儿育女,早成了家庭的一份子,现在买地只允许一夫一妻,她在家里算是个亲戚,又怀上了,如何是好?从前么,也就这样低调处置了, 横竖她们也未必出去上班, 报病在家赋闲交保护费, 一个月三百文, 这样的家庭不至于支付不起, 最多被扣点政审分。” 但现在, 情况不同了, 有了新法令, 这样怀孕的女子便需要一个丈夫,否则也就意味着和原本家庭的分离,王无名道,“情报局有统计,很多原本的侍妾都和家中的雇工结婚,甚至还有雇工离婚再娶的——说是朝夕相处发生了感情。这些雇工本来就由雇主提供住处,根本也谈不上停工六个月了,反正发钱不发钱,做事不做事,都是一宅门里的账,还有人盯着不放不成?” 很多没有接触过实务的书生,总以为政策不过是上下嘴皮一碰就见效了——男女强制休产假也好,限制单身生育也罢,好像都是说一句话就能完全规范所有人的行为,如果这种人和一个年轻的帝王加在一起,体现在历史上的,往往就是短命的‘新政’。当然买地也无法摆脱这样的现实规律,政策的落地形态往往和初衷大相径庭,王无名还谈起了立法会议上被否决的一些提议,“还有人说,女子单身生育,只允许其随生母本人姓,继承女子本人的财产——这种只提需求,不讲落地思路的,几乎都经不起一线代表的一驳。” 小武听到这里,也是一笑,心是好的,只是对于一线接触实务的人来说,随口都能挑剔出千百种破绽,“随生母本人姓,那生母事先改姓如何?孩子长大了换个城市生活再改姓如何?只允许继承生母本人的财产——允不允许生母自己做点稳赚不赔的生意?譬如一文钱买一套房子?允不允许孩子去别的城市谋生赚钱? 现在短期离开所在城市,档案可是带不走的,在别处受了某人的恩惠,拜个义父,得到一些财产的馈赠怎么了?犯什么法了?本来单身育儿就不如双人稳定,就没有需要人帮把手的时候?这是痛打落水狗么?再说了,一个人一生的经营活动成千上万,要有多少精力才能始终保持监察?毕竟,来办事的人可不会主动交代自己的隐情,难道要每个吏目在办所有牵扯到经济来往的差事之前,都要把档案通查一遍,去函其出身的城市,查对其是否属于‘单身生育’的人群? 那这也就意味着档案局要无限扩招了,否则人手怎敷使用?再说,这样的话,还不如现在这个政策呢,现在这个政策,受到影响的还是父母,孩子长大了以后,哪里都去得,何事都做得——这孩子出生又不是自己选的,为何所有后果全由孩子负担,让他的一切行为都受到重重限制,而并非生父母? 这是还在讲老式的孝道,把孩子视作父母的孳生么?那既然如此,一样是父母的孳生,为何选择单身生育的女子可以随意改姓,不和她自己的生父母姓,这孩子反而不行了?这叫我们做吏目的如何去和孩子本人说理?” 执法的艰难,只有一线的更士是最明白的,更士署不像是情报局,拥有那么多仙器,这是个传话靠喊的年代,法令必须有相对粗略的一面,因为一旦往细了规定,基本上就无法执行,王无名也是理解的,他点头道: “不错,政务的执行务必要简便简洁,对吏目来说,一劳永逸,处置一次便可令违法者付出巨大代价,如此政令方可通行。不过即便如此,再完善的政策也有空子可钻,冒名认父,从古到今都是常见的事情,所谓‘无妄之灾’,讲的不就是这其中的故事?” 小武是武子苓的远亲,自然是有些典籍在心底的,但他没想到,王无名也如此博学,一时不禁微怔:王无名出身贫寒,从很多细节都能看出来。他还以为这是个典型的买式新贵,对于成语典故一无所知呢——无妄之灾,讲的就是春申君黄歇把自己怀孕的小妾送给无子的楚王,后又被小妾之兄反噬的典故。用在如今的情况下当然是合适的,楚王未必不知小妾孩子的真正父亲是谁,但他从中也可得到好处,双方各取所需,可以说是最早的‘冒名认父’了。 在如今的买地新规之下,富裕阶层‘冒名认父’,不过是举手之劳,绝不会被人抓到把柄,譬如原本的姬妾,来到买地之后,由夫人改认为义妹,还在家中生活,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和雇工发生感情,缔结婚姻,生儿育女,又有什么不对?这样一个孩子,本也是自己孩子的‘异父’弟妹,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家主多加照顾,难道就说明这孩子是自己的了吗? 不过归根结底,这样的家庭并不在新规针对的人群中罢了,新规收紧单身生育,主要是防范男雇工逃产假,但能轻易如此操办的家庭,家主根本不可能是雇工,往往都自家经营生意。没有人能强制他们脱离工作——他不工作六个月,自家的生意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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