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他要纹身(2 / 2)
意——
莫兰,是一种酒,醉人,溺死人。
一如灿烂千阳的欢愉。
庄新城:“现在,我好像更喜欢她了。”
分明是一个指意不明的他,岳凉却当下断定它
并非指代眼前庄新城执于手中的酒。
而是另一个,她。
岳凉犹豫的发问:“新城,你”
震动的手机打消岳凉开口的念头。
她只余光带过便毫无犹疑接起。
岳凉无声的接起电话:“”
不同于接通的利落,岳凉甚至没有先开口。
她似乎在等着另一位先开口。
“酒足饭饱的后三个字,就不必落实。”
另一端调笑的语调骤然冷却。
“我在隔壁,该处理正事。”
隔壁会所距离他们当前位置不出一公里。
言下之意明确:即刻动身。
岳凉点头:“嗯,知道了。”
庄新城:“他来查岗了?”
不意外的语态,庄新城拄着下巴难能提起兴致。
岳凉脸色难看:“”
虽说相隔一段间距,加之岳凉愈发难看的面色,庄新城早已猜个七七八八。
食不知味的由一人彻底变为两人。
庄新城:“吃好了吧,我送你到门口。”
一顿时隔许久的晚餐,共度近两个小时,插手的第三个人。
岳凉皱眉道:“送到这吧。”
晚间的风裹着凉,岳凉紧了紧衣领,侧身看着保持礼节与疏离间距的男人。
庄新城:“生日,破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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