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当街扰民案(2 / 2)
有个人,被他的金刚杵撞死了。”
撞金刚杵而死?还有这种找死的方法吗?
应录判略一琢磨,便大概明白。不过是喇嘛无意中杀了个人,只是他为什么要来自首?
录事司虽然是广州城内最高的权力机构,可是有三类人是管不了的。
一是正在执行军务的士卒,归驻军管;二是蒙古人,归宗正府管;三是吐蕃的喇嘛,归宣正院管。
这些人即使是在自己的地盘杀了人,也只能看管却不得羁押。就是好酒好肉侍候着,等他们家长过来把人领走。
“让仵作验个尸,登记在册,就让那喇嘛自行离去吧。”
典史带着衙役离去,没多久又回到大堂。
“那喇嘛,不肯走。”
“他想要啥?”应录判皱着眉头问道。
“啥都没想要,就是坐在衙门之外,不喜不悲不说话。”
喇嘛在广州城内杀了人,不趁机敲诈录事司,已经算是一个有良心的喇嘛了!应录判自然也不会给自己找事,更何况,今天的事还很多。
且麻烦。
应录判看了眼在墙角的水碑更漏,问道:“相关涉案人等,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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