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回信(1 / 1)
关于这封来信自然瞒不过我的室友爱丽丝。准确来讲爱丽丝面对这封告白信表现出了和平常截然不同的激动的态度。 D先生的信她拜读了好几遍,“我觉得他肯定不是纯血统。”爱丽丝苦恼的说道。 “我不相信血统论,那玩意儿还没有巨怪的鼻屎有用。”对此,我轻蔑的回答道。爱丽丝是绝对在洗脑教育下成长的,但这封信里温和出众的语言和流露出真挚的情感让她非常心动,“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你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问题是他是谁。”我苦恼的抚摸着信上绿色的墨水,这样的绿色墨水几乎只有在霍格莫德的猫头鹰墨水坊有,很少有人像我一样酷爱用绿色的墨水,也许我可以向那里的店员碰碰运气。 “期待你的下一封来信……”我摸着信上已经干了的墨水,看着上面连起来的字母,我有些五味交杂。我可以想象到写这篇文章的拉文克劳是一个温柔细腻的男孩,即便已经过去许久,我还是能触碰到男孩流露的思念和小心翼翼的喜欢。这种被珍惜的感情可以让任何一个女孩心动。放在前世我可能会挖地三尺把他找出来。可现在呢…… 我的脑子里几乎一团乱麻,我是不是一个朝三暮四的女孩,明明前段时间还觉得自己是喜欢詹姆斯的。 说到他,我又觉得恼火,他这两天似乎在故意躲着我,平常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的课本就很少。这样我完全无法找到他。一方面抚摸着刚收到的与众不同的信件,心里跟吃了蜜一样甜。另一边某人将我的尊严踩在脚底,让我感到了痛苦和折磨。 D,我想认识他。 D先生, 收到了你的第一封来信,对此,我感到了深深的错愕和惊喜。我并不是一个出众的女孩,而你的第一封来信里陈述的美好让我难以置信,不经意间又感到了幸福与惊喜。 在霍格沃茨里,我们带着不同颜色的领带,我们有着不同的肤色,不同的兴趣爱好。但我们每个人怀揣着对知识的向往,我们眼中的星星闪的亮眼。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也逐渐进入了青春期,上了三年级以后,周边的人就像按下了某种开关一般,进入了青春的躁动期。 你懂我的意思吗?这是我下意识里的担忧,我读了好几遍你之前的来信,当时的我只有一年级,而我们素不相识,我们只是一直擦肩而过。我个人的性格悲观,恕我直言:这份喜欢是真实的吗?对一个不那么熟悉的人产生的感情会是真实存在的吗?你喜欢的也许只是想象中的我…… 但无论如何,我很喜欢你的上一封来信,它告诉我:在我视线注意不到的地方,有一个文文静静的男孩躲在后面,他会在某个拐角处与我想见,会在礼堂吃饭时正对着我,会在图书馆的一张桌子上相遇,与我读同一本文学作品……感谢你,让我意识到:在我自认为土灰土脸的青春里,有人会喜欢上普普通通的我。 借用中国作家沈从文的一句话:一个白日带走了一点青春,日子虽然不能毁坏你印象里所给我带来的黎明,却慢慢使我不同了。 期待你的下一封来信,也期待你给我答案。 海蒂艾弗里 爱丽丝就这样看我写完了回信,“啧啧啧,我也是真没想到,你还会想这么多。” “对你而言,鉴定一个人的好坏是什么?” “首要的是血统,看能不能交往?但显然这位是特例,人品也是最重要的。更何况他有一颗爱你的心,这和某些凤凰男是不一样的。”爱丽丝认真的回答我。 我将这一封信夹到了我的魔法史课本里,扔在了图书馆的书架上。我相信他会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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